成都南湖公园钟楼下方的南湖漫商业步行街,是嵌入南湖公园景区内的特色商业地块。近年来,这片临园街区成为广场舞爱好者的集中活动场地,高频的音响噪声持续扰民,引发周边小区居民、沿街商户的不满。
8月15日正式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为公共场所娱乐健身噪声污染治理划定明确法律红线。新规落地,能否破解这场持久的城市公共空间治理难题?
商户经营受扰、居民直言恼火,街区运营陷入僵局
“跳舞的音响声音太大了,真的很恼火!”一位居住在南湖国际社区的麻辣社区网友向记者道出了长期以来的困扰。网友称,频繁的舞蹈噪声,让其时常产生幻听,严重影响日常休息。更有居民调侃,噪声污染不仅影响居住体验,甚至拖累了小区房价。
依托南湖公园优质生态环境,南湖漫步行街聚集了众多甜品、茶饮、休闲业态,安静舒适的氛围是街区核心吸引力。但常态化的广场舞噪声,对商户日常经营也造成一定影响。8月7日,记者走访街区甜品商户了解到,下午时段的广场舞噪声影响最为明显,不少顾客看中公园静谧环境前来消费,嘈杂的音乐容易降低体验感,间接影响门店经营。
街区招商经理坦言,广场舞噪声是运营管理的最大痛点。长期以来,商户反复投诉,更有部分商户因此拒绝缴纳物业费。为化解矛盾,运营方多次主动处置,不仅安排工作人员现场劝导舞者调低音量,还多次对接街道办事处沟通整改,但治理效果微乎其微。“每次劝导后音量会暂时变小,工作人员一走,噪声立马恢复原样。”反复反弹的情况,让常规治理手段彻底失效。
(南湖公园 资料图)
广场舞参与者:公园属公共场地,已主动压缩活动时长针对噪声扰民的争议,舞者群体有着截然不同的观点。
不少参与者表示,南湖公园是开放式公共场地,本就服务于民、承载群众休闲文化需求,理应支持全民健身、休闲娱乐活动开展。“公园就是公共活动场地,本来就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多位舞者说道。
有舞者坦言,为减少扰民,已主动做出让步整改。据介绍,团队原本晚间跳舞至9点,如今已提前至8点40分结束,主动缩短活动时长、压缩扰民时段。现场音响设备由团队团长自费上万元购置,日常已刻意控制音量。但同时也表示,跳舞需要氛围,音量过小会缺失节奏感,影响健身体验。
有参与者坦然承认,公共集体活动难免会产生轻微影响,无法兼顾所有人的需求。而家住周边小区的舞者则表示,自己日常进出小区,几乎听不到广场音响声,认为噪声扰民问题被过度放大。
记者实地体验:6楼室外几乎无噪声,广场舞8点40结束
从记者实地体验来看,晚上8点30身处南湖国际社区临街6楼敞开的门外,基本听不到对面广场传来的声响,部分受访居民也表示关窗后并未受到明显影响。根据现场观察,广场舞活动大约在8点40分左右结束。
然而,在社交媒体上,关于南湖公园广场舞噪声的投诉并不少见。有网友吐槽,受低音穿透力影响,即便身居高层、紧闭门窗,依旧能听到舞曲低频轰鸣;还有投诉反映,除晚间跳舞以外,早上8点多便有音响开启晨练,下午2点至4点时段也存在大音量播放的情况。多年来,南湖公园广场舞噪声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彻底化解。
新规正式施行,噪声治理迎来法律硬支撑
8月15日,《生态环境法典》正式落地施行,为公共场所噪声污染治理提供了清晰、刚性的法律依据,填补了以往公园健身娱乐噪声治理处罚模糊的短板。
《法典》第593条明确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
在处罚方面,经说服教育后拒不改正的个人,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法典还将居住区列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一边是退休群体休闲社交的需求,一边是商户的经营需要,同时还有居民对安静居住环境的期盼,城市公共空间的权益平衡,考验着基层精细化治理能力。随着新规正式施行,南湖公园广场舞噪声矛盾能否得到有效缓解,多方主体能否达成共识、实现良性共处,麻辣社区将持续跟进关注。(川网传媒·麻辣社区记者 付奕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