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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看到您的留言,我单位第一时间进行了核查。翠云廊果业公司破产案件的承办人通过办案系统再次向平武法院借阅了(2017)川0727号民初662号案件的电子卷宗。经借卷核实,您所反映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没有加盖公章”的情况不属实。平武农商行对翠云廊果业公司基于抵押所享有的对上述债权的优先受偿,已经平武法院通过生效法律文书(2017)川0727号民初662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现并未依法予以撤销,故我院在办理翠云廊果业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中,不能直接对其予以否定评价。若您认为(2017)川0727号民初662号案件的办理存在错误,相关当事人可依法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四川省梓潼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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