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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天然河道被私人霸占禁钓,恳请核查整治[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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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6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本人在平昌县兰草镇花观音河野钓,上游竹筏溪,下游平昌县兰草镇花观音河辖区天然河道手杆休闲野钓,却遭到自称该河段承包人的人员恶意阻拦滋扰。对方以持有镇政府20年承包合同每年付给镇政府几万元承包费、投放过花鲢鱼苗为由,私自宣称整片河段禁止任何垂钓,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条款规定,天然河道水流所有权属于国家,不是村集体、承包人私人财产。自然河道承包须经过县级及以上政府才具备相关权限。即使承包人持有合规的相关文件也不得禁止普通休闲垂钓,不让钓、驱赶属于越权,不受法律保护,只有县级渔政部门,才有权划定禁钓区、发布官方禁钓公告,承包人自己 “全自然河流河段禁止垂钓” 是无效的。我们多次询问是否能出示由平昌县政府出具的承包合同及平昌县人民政府签发的水域滩涂养殖证,还有政府正式划定这里为禁钓区的公告文件,被承包人拒绝,单方面剥夺群众休闲权利。现场对方多次刻意投石砸水、乱石飞掷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制造巨大声响恐吓,近距离围堵驱赶,还强行取走并放生我钓获的原生鱼种(两条鲫鱼、四条黄辣丁、 一条鲤鱼)。对方粗暴蛮横的驱赶方式,让在场人员产生明显心理恐慌切造成巨大安全隐患、留下心理阴影,身心均受到不良影响。面对过激行为,我方全程保持理智克制、步步退让。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天然河道属于国家公共水资源,全民共享、公益属性明确,私人无权私自圈占、全域禁钓,合同中超出合法管护范围的禁钓条款均属无效。该承包人存在严重双重标准:严苛禁止市民合规休闲野钓,听附近钓友讲承包自身却每年年底在河道内开展拉网捕捞作业,捕捞对象是投放花鲢还是全鱼种是否有监管部门现场监督,未公示任何合法捕捞审批手续,肆意掠夺公共渔业资源、破坏河道生态平衡,借公共水域长期私自牟利。
在此,恳请平昌县县政府、平昌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介入核查。依法核查该河道20年承包合同的合规性、水域滩涂养殖证、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流程及权责边界,严查承包人无证规模化捕捞、私占公共水域、恶意扰民等违规行为。整治私人垄断公共河道、无序破坏生态的乱象,补齐水域监管短板,维护公共资源全民共享的合法权益,还广大市民一个安全、公平、有序的公共休闲水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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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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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7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水域现属平昌县十里峡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租用,暂未开放对外垂钓业务。针对管护人员劝导方式简单的行为,我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经协商,该公司愿开放非养殖区域供钓鱼爱好者垂钓,欢迎广大钓鱼爱好者前往垂钓。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欢迎致电0827-6911058!
                                                               平昌县兰草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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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9-8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兰草镇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26-9-7 18:07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水域现属平昌县十里峡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租 ...

  首先感谢平昌县兰草镇政府的重视与回复,提供了该水域承包的有效公司承包商名称,一、麻烦确定一下此段是否是自然水域,如果是自然水域,请出示再此之前县政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二.承包合同是否正规,承包商再此之前是否有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三.依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1. 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取得船舶检验证书;2. 海事部门办理船舶登记证书(船名、船籍港);3. 操作人员具备对应操作资质;4. 配齐救生、消防等安全设备。目前巡河船只自己用浮筒改装加柴油发动机,请问是否合规与得到监管?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利用水域岸线必须满足行洪输水要求;禁止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的活动。江河行洪河道,即便签承包,也不得设置网箱、拦鱼设施、养殖构筑物,否则属于违法。(此河段承包人员在羊凤与兰草河界设有拦鱼设施是否违规?如果不违规请告知)。五:十里峡公司承包的自然河道,可能存在捕捞作业,不然养殖的鱼怎么回收,请问再此之前是否办理捕捞证请公示。六:按照你们的回复,非养殖区域可以垂钓,从拦鱼设施到拦水坝都是属于养殖区,养殖区外到羊凤段,上到竹筏溪休闲垂钓从未有人管,贵单位的回复未免有点忽悠的感觉,根本没有把此次事件放在心上,这么多钓友群众他们是清楚的,我所拍摄当时的视频从未公开,完整的记录了巡河人员捡石头砸水,暴力驱赶,我们要的是以上承包商合法合规的承包手续与各级的规划,并不过分吗?

年味推荐官 2016年优秀网友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23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6-9-6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规定来

发表于 2026-9-6 14: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9-6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巴河流域属于长江支流适用于(长江保护法)  一般是不允许私人承包的   如果有特殊原因承包也要县一级相关单位出具养殖许可证和合同并由县一级政府划定的禁钓区才有效,且无权干扰垂钓者非禁渔期内的休闲垂钓   只能劝阻垂钓养殖鱼类   如果养殖方在垂钓过程中发生砸石块、强放原生鱼种  强力驱离垂钓者 或者发生冲突   可能涉嫌寻衅滋事

发表于 2026-9-6 16: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辣麻0827 发表于 2026-9-6 15:00
巴河流域属于长江支流适用于(长江保护法)  一般是不允许私人承包的   如果有特殊原因承包也要县一级相关 ...

在自然水域钓鱼为什么还要驱赶

发表于 2026-9-7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再发到平昌论坛去

发表于 2026-9-7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河流,属于公共资源!
如果个人通过合法也好非法也罢的途径取得而违规占用,利害关系人(河流沿线的公民、企业等)皆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承包合同无效,回归自然状态!

发表于 2026-9-7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人只要手续齐全,合法合规,别人自己承包的 自己放的鱼 自己养  不让你钓 那没啥说的吧。

2025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6-9-7 20: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兰草镇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26-9-7 18:07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水域现属平昌县十里峡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租 ...

说重点:把人家鱼还没有?

 楼主| 发表于 2026-9-8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1031214586 发表于 2026-9-7 20:12
说重点:把人家鱼还没有?

我们要的不是鱼,我们要的合法合规的生产。

 楼主| 发表于 2026-9-8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雅明mmmmm 发表于 2026-9-7 20:09
别人只要手续齐全,合法合规,别人自己承包的 自己放的鱼 自己养  不让你钓 那没啥说的吧。

那是真的  只要合法合规,我们这老百姓绝对支持。

2025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6-9-8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woainiAA 发表于 2026-9-8 09:19
我们要的不是鱼,我们要的合法合规的生产。

鱼应该还了3

发表于 2026-9-8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woainiAA 发表于 2026-9-8 09:20
那是真的  只要合法合规,我们这老百姓绝对支持。

根据2012年实施的  长江保护法  是不允许 长江水系自然流域承包给私人的 ,这是违法 ,其次就算不管他什么特殊情况承包给私人  都要有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批发的水产养殖许可证和合同  ,镇政府是没有那个权力的  懂吗 ?要求他公示合法的手续

发表于 2026-9-8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兰草镇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26-9-7 18:07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水域现属平昌县十里峡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租 ...

第一,请镇政府解释自2021年3月1号长江保护法生效起 ,地方签订的合同就该终止 ,否则就是违法。第二,巴河属于嘉陵江重要支流,巴河干流、所有一级、二级天然支流,全部纳入长江十年常年禁捕水域(2021‑01‑01~2030‑12‑31)非法捕捞可刑事立案。第三, 就算是特殊情况   至少也要求公示由县一级政府部分签发的河道水产养殖许可证和县级政府签定的承包合同。

 楼主| 发表于 2026-9-9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兰草镇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26-9-7 18:07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水域现属平昌县十里峡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租 ...

平昌县兰草镇人民政府:领导们核实了好几天,我所提的几个问题:一、改装船只是否合规;二、水域滩涂养殖证是否办理:三、拉网拦鱼是否违规:四、捕捞是否办理捕捞证。以上几点要求承包商拿出证明,如果兰草镇领导不重视,我将录制的视频上传至各个钓友群、抖音、朋友圈、小红书、请兰草镇政府领导重视,不是出现了问题给一个公司名字这事就翻篇,这件事精神受到的打击,到现在为止都未平静,你们轻描淡写的回复就想画上句号,还在自然水域架浮桥收费钓鱼,真当自己家的鱼塘了。如果没有违规请拿出证明我删帖并公开道歉,如果真有违规请管理部门及时整顿。
发表于 2026-9-10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和稀泥

发表于 2026-9-10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看看,
发表于 2026-9-12 13: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遇到懂法的网友了,要重视,要正视,要认真办理,不能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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