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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小麻辣1V01A4”: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大队已知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广安光正实验学校在校学生700余人,其中高中、职高阶段学生共计500余人。接到反映后,我大队联合学校开展专项排查,经学校摸排统计,职高部112名、高中部66名学生骑行电动车上下学,其中12名学生所骑车辆悬挂机动车号牌,该部分学生已取得对应机动车驾驶证。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规定:年满16周岁可以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摩托车(机动车)必须年满18周岁并取得相应摩托车驾驶证。学生骑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将按照事故成因,依法划分各方当事人责任。
针对校门口电动车乱停乱放问题,我大队已责令学校落实主体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校园门口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划定停放区域,劝导学生有序停放车辆,保障非机动车道通行顺畅。同时,督促学校持续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学生骑行安全管理。
下一步,我大队将加大该校园周边巡逻管控力度,常态化开展劝导整治,共同筑牢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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