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交通秩序,提升交通文明形象,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辖区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经上级部门批准,以下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已调试结束,自2026年9月24日0时正式启用,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设备地点马驰路150号(阆中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旁)附近 双拥路与望水寺街交叉路口附近 元宝街与塔山街交叉路口附近 华胥路与塔山街交叉路口附近 张飞北路210号附近 广场路与官菜园街交叉路口附近 阆水东路288号附近 张飞南路307号附近 落下闳大道与阆南桥街交叉路口附近 保宁醋东路258号(公园路保宁醋东路南20米)附近 公园路70号(保宁醋大酒店旁)附近 阆水东路与环城东路交叉路口附近 书院街3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旁)附近 南池路与巴都大道交叉路口北侧(阆中市水务局东侧)附近 巴都大道与三台南路交叉路口东侧(巴都大道183号门口)附近 张飞南路(阆中农商银行门前)附近 后贤街与长安东路交叉路口附近 新村路东段与古莲池横街交叉路口附近 汉城路63号(滕王阁小学旁)附近 张飞北路595号(城市供排水收费营业厅旁)附近 华胥路与南池路交叉路口附近 天上宫街95号(建设银行门口)附近 南池路与巴都大道交叉路口南侧(时代天街)附近 张飞北路371号(张飞北路文明巷南20米)附近 巴都大道与南池路口附近 七里大道与巴都大道交叉路口附近(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张飞南路东风中学西侧附近 张飞南路黄果树附近 双拥路与演武街交叉路口附近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1、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2、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3、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温馨提示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构建安全、和谐、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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