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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醉驾如何[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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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公安局:求证广安市住建局一名黄春华2026年8月被交警二大队查获为醉驾……其兼任广安足协副主席,联系市政维修企业争取经费赞助……

请市住建局公开调查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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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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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20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反映我局聘用人员涉嫌醉酒驾驶等相关问题,经核实,交警部门正在依法开展案件调查。我局将持续跟进案件办理情况,待交警部门调查终结后,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处置。感谢您的监督!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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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18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务派遣,非正式职工

发表于 2026-9-18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卧槽看到足协2字,胃里就翻涌!哈哈怎么回事?

2022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20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6-9-18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醉驾认定与处罚(血液酒精≥80mg/100ml,属于刑事犯罪:危险驾驶罪)环球网一、行政处罚(必罚)
  • 普通机动车:吊销驾驶证,5 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 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 年内不得重考;重新拿到驾照后,终身不能开营运车辆
  • 如果醉驾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终身禁驾
二、刑事处罚(刑法 133 条之一)
  • 判处 1~6 个月拘役,并处罚金,留下终身案底(影响本人、子女政审:公务员、参军、事业单位等)光明网
  • 情节轻微、无事故、无从重情节(如酒精含量较低),检察院可不起诉,但驾照依然吊销

发表于 2026-9-18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2023年12月由“两高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2023年意见》),该意见自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对2013年的旧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完善。核心标准:醉酒程度与情节相结合《2023年意见》确立了“血液酒精含量+情节”的入罪模式,不再单纯以酒精含量作为唯一标准。
醉酒的基本认定标准仍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 80毫克/100毫升以上。在证据认定上,主要以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意见为依据;但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提取血样前脱逃或找人顶替,可以呼气检测结果作为认定依据;若为逃避追究在检测前故意饮酒,则以查获后的血液鉴定意见为准。
出罪路径:情节显著轻微与情节轻微 ,《2023年意见》明确了醉驾的梯次处理机制: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不予立案,仅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行政处罚。具体情形包括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mg/100ml且无其他从重情节、短距离挪车、紧急就医等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迫不得已驾车的,可能构成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从重与从严:十五种从重情节与十种不适用缓刑情形
十五种从重处理情节涵盖了: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逃逸、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严重超员超载超速、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驾驶、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有严重妨害司法行为等情形。
一般不适用缓刑的十种情形突出对实际损害后果、行为危险性大、主观恶性深的醉驾案件的从严处理。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80mg/100ml、五年内曾因酒驾被查获或受过行政处罚等情形,一般不再适用缓刑。
刑罚与程序要点:
危险驾驶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醉驾若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更严重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并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在程序方面,《2023年意见》建立了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同时明确:被现场查获后经允许离开,再经通知到案或主动到案的,不认定为自动投案。取保候审方面,因受伤需救治、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期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等情形,一般予以取保候审。

2022年优秀网友 2021年优秀网友 2020年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6-9-20 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说两句:主题中“请市住建局公开调查处理结果”。纯属没道理。因为这个事应该由交警二大队给出处理决定,然后通知市住建局纪检组。纪检组必须给予回复。然后公布处理结果。一般来说应予辞退。
事实:醉驾现在按“血检含量+情节”走,血检≥80mg/100ml 就涉危险驾驶罪,但是否立案、起诉、缓刑要看具体数值和有无事故、逃逸等从重情节。既然帖里点了单位和人名,建议市住建局、交警二大队公开一下:查获时间、血检结果、是否刑事立案、党纪政纪怎么处理。有结论大家才服。

同关注。按两高两部2023年意见,不是所有醉驾都一刀切判刑,但血检超80就该走刑事程序,吊销驾照是跑不掉的。希望别只停在论坛爆料,职能部门给个书面回复比啥都强。所以,此帖已进“群众呼声”,按相关要求,市住建局必须回复。强调一下,是必须。因为这是舆情处置的规定动作。不能拖,拖也没用。

补一句:血检不满150mg/100ml、短距离挪车、无事故无从重情节,才可能算「情节显著轻微」不按犯罪处理;但只要在道路驾驶+血检超80,驾照基本都吊销。所以关键还是看官方通报里的数值和场景,不能凭一句“听说醉驾”下结论。别拿“可能没那么严重”。洗白公职人员+足协兼职+联系企业拉赞助,这种身份哪怕相对不起诉,单位内部也该给党纪政纪说法,不能闷起不吭声。

看到“足协”俩字我也眉头一皱,足协是社会组织,与其服务的单位无关联。若此人利用市住建局的职位影响力为足协拉赞助等依然是违规行为,关键要看是不是利用市住建局的职位影响力在其下属企业拉赞助。所以先别急着脑补剧情,等交警和住建局把血检数、处理文书晒出来再锤。问政不是吃瓜,得讲证据。劳务派遣也好、正式工也好,醉驾是法律问题不是编制问题。该刑事刑事、该处分处分,别用“临时工”糊弄过去。

       关注后续进展。期待市住建局公布处理结果。

2022年优秀网友 2021年优秀网友 2020年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6-9-20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市住建局职工涉醉驾舆情,问政不是吃瓜,需法理与纪律双重回应
https://bbs.mala.cn/thread-16892319-1-1.html
(出处: 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发表于 2026-9-21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市住建局 发表于 2026-9-20 21:44
网友:
       您好!您反映我局聘用人员涉嫌醉酒驾驶等相关问题,经核实,交警部门正在依法开展案件调查 ...

对,对,搞不定醉驾的,就先把交警队搞定!

发表于 2026-9-21 11: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毛病,执法要依法依规,执法机关定性了,再依规依纪处罚。

发表于 2026-9-21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26-9-21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寂寞之后 发表于 2026-9-18 08:22
劳务派遣,非正式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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