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左永祥书记、江彬市长您好! 鲁向阳向您同时邮寄材料,实名举报反映绵阳市人社局党组成员李邦宏勾结工伤科长寇小清等,不按照生效判决要求执行,相互勾结多次伪造调查核实情况、滥用职权、不作为、不履职、虚假回复欺骗市委市政府等,多部门的严重政治问题;寇小清在李邦宏保护伞下,还是不依法履职、纠正问题;具体如下: 一、对编号:绵市信{2026}市长信字第093号,被被投诉举报人寇小清2026年6月29日以《办理结果告知单》,虚假欺骗回复反映问题不属实;但实际情况是,虚假回复的部分问题已得到纠正: 1.反映其2025年11月19日以需要鉴定错误作出的《中止工伤认定通知书》,已经过省厅及三级法院要求强制执行立案期间的2026年6月8日,在无法取得新的鉴定情况下,作出《恢复工伤认定通知书》予以纠正。其依职权委托的全国十大鉴定机构均退回鉴定材料,其无权委托重新鉴定得到证实。 2.反映其不按照(2024)川0793行初5号生效判决,支持其作出的腿部骨折为工伤符合规定执行问题;其在2026年6月16日作出(2026)川0799个人266号认定工伤决定书,已经纠正及恢复生效判决支持的3年前认定腿部骨折为工伤。其应当按照《四川省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三十条规定的“按照生效判决的要求再启调查核实工作”,得到证实; 二、对编号:绵市信{2026}市长信字第145号,被被投诉举报人寇小清2026年9月18日以《不予受理告知单》,归类为“请你依照法定程序,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诉求”;但实际情况是,该错误归类及虚假回复欺骗市委市政府等问题,应当属于行政履职问题及根本无法通过诉讼解决: 1.寇小清为了敷衍搪塞,对该交办件归类为诉讼解决;可同样的《国家信访局信访件编号2026080303278》,经四川省信访局《川信告002{2026}080405号》转交绵阳市信访局后,人社局2026年8月16日《告知书》归类为“该件属于部门依法履职范围,我们决定予以受理”,并由该局纪检调查及2026年10月16日回复。 2.四川省人社厅2026年9月8日工伤处和信访处,核实了省高院2026年9月2日告知鲁向阳,寇小清不按照生效判决查明确认事实执行,属于行政不履职问题。该问题无法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只能通过行政督促、监督等程序解决。 三、其他需要查处问题: 1.人社局2025年6月19日六部门当着鲁向阳查清的问题,并以绵人社信{2025}1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告知对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映的李邦宏、寇小清弄虚作假、相互勾结、不作为等问题导致程序空转,不能解决实质问题,我局将按照程序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核实处理。 2.对人社局交办编号为20250225036803和20260515009491问题,都是由李邦宏签批,寇小清以《不予受理告知书》敷衍欺骗人社部及人社厅等。 3.李邦宏2022年6月2日,对曹立军书记办公室要求调查事项包庇袒护问题;在生效判决批示要求不执行该判决,并要求将因公受伤在调查中必须捏造为因病引起,以欺骗手段获取虚假鉴定,相互勾结、多次捏造调查核实情况作为不认定工伤依据及其他没有涉及问题,请结合原多次向纪检监察部门及向各部门提交材料! 4.请对国资委全资的用人单位四川省隆威安保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寇小清与四川睿桥律师事务所律师等,相互勾结及以欺骗手段获取后来被撤销的《旭日鉴定》、出具多份前后矛盾的证人证言及虚假调查情况等,作为对抗法院判决及作为不予认定工伤依据;对其重复起诉及滥用诉权等等问题;予以严查重处! 综上,请各部门对李邦宏、寇小清这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不履职、不执行生效判决等等问题,依法进行彻查!对用人单位隆威公司问题严查重处!因王金成双眼失明无法书写举报材料,由姐夫鲁向阳代书! 此致 绵阳市委、市政府 绵阳市纪委、监委 绵阳市信访局 绵阳市公安局 绵阳市巡察办公室 绵阳市检察院 绵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 实名举报人:鲁向阳(代王金成) 身份证号610421197012226218 电话:15386629091 202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