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安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管部门你们好!
被投诉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
营业厅:广安区城北龙马广场中国移动营业厅
一、投诉事由
本人于四五月份前往广安区城北龙马广场中国移动营业厅咨询监控加装业务,工作人员答复:权限不足,暂时无法安装监控。
时隔两三个月,七八月份,我再次到该营业厅咨询同一项监控加装业务。工作人员告知现在权限已经放开,可以安装,但是每加装一个监控,需要收取80元调试费+安装费。
我当场要求工作人员出示该80元收费对应的官方文件、资费公示依据,营业厅工作人员无法提供任何书面收费文件。只要缴费就开通权限,不交钱就不能办理,该收费项目没有公示、没有收费依据。
同时,该监控业务每月收取14.9元费用,本人不清楚该笔每月14.9元是什么项目费用,营业厅没有清晰向我解释该费用对应的服务内容、计费规则。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必须公示。
2、《电信条例》第三十条: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服务的种类、范围、资费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未公示资费项目,不得向用户收费 。
3、工信部相关规定:电信企业所有在售资费方案必须在营业厅、线上渠道公示,未经公示不得收费,收费项目应当清晰列明服务内容,不得设置模糊收费项目 。
三、中国移动广安分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业务办理前后说法不一致,前期以权限不足为由不予办理,后续权限放开即新增80元/个安装调试费,无法出示收费依据,未明码标价,涉嫌违规收费;
监控业务每月14.9元收费项目解释不清,未向消费者完整告知该笔费用对应的服务内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作为央企下属分公司,服务不规范,资费透明度不足,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投诉请求
1、请求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中国移动广安分公司该项监控业务80元安装调试费收费合法性,核查是否有正式收费文件、是否完成明码标价公示;
2、要求中国移动广安城南分公司负责人出面,书面说明:
(1)监控加装80元/个安装调试费的收费依据、成本构成、官方文件;
(2)每月14.9元监控费用是什么收费项目、包含哪些服务、计费周期;
3、责令中国移动广安分公司对该监控业务资费进行公示,对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整改;
4、书面向我反馈本次调查处理结果。
投诉人(签字):李宁
日期: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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