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渺这哪是反映安全隐患,分明是拿着法条找同村村民的茬,典型的没事找事、网络碰瓷。
村民自发凑在一起修条便民路,解决日常出行难的问题,本就是利民便民的好事,到了他嘴里反倒成了“私自修路、涉嫌违规”。农村组级便道、入户小路,很多都是村民自筹自建、自行维护,本来就是乡村自治、邻里互助的常事。刘渺你非要拿政府主导的干线农村公路的全套标准去硬套,故意拔高法规适用范围,给乡邻乱扣“违规”帽子,纯属吹毛求疵。
张口就拿《农村公路条例》《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说事,实则完全混淆了“纳入规划的农村公路”和“村民自建便民便道”的边界。条例约束的是国家投资、纳入规划的公路建设项目,不是村民自己修的几十米组内出行小路。连法规的适用对象和范围都没分清,就拿着法条到处扣帽子,这不是懂法,是拿法规当碰瓷工具。
有没有安全隐患,从来不是凭几张卫星截图就能下定论的。这条路村民天天走,坡度、弯度合不合理,安不安全,常住的村民最清楚。真有重大翻车隐患,不用你举报,村民自己就会整改。你隔着屏幕凭几张图就断定“存在明显交通安全隐患”,纯属主观臆断,为了举报而强行找问题。
同村乡亲,修路本是方便大家出行的好事,不支持也就算了,反倒跑到论坛举报,要求镇政府、交通局、自然资源局三个部门上门核查。为了几十米的村民自建便道,折腾三个职能部门现场勘查,这不是维护集体利益,是滥用举报渠道,无端消耗基层政务资源。
结合刘渺你一贯发帖风格,从燃气、土地、危房到现在举报同村修路,什么事都要拿法条套一遍,什么部门都要点名回应,本质就是不断找事由制造话题,进行网络碰瓷,浪费公共行政资源。真正影响乡村和谐、消耗集体资源的,不是这条便民路,是这种动辄举报挑事、制造矛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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