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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加油站旁违章扩建门面,官方回应:已发限期改正通知书,10月15日前整改
一、快速答案
有网友在四川群众呼声上反映,犍为县清溪镇213国道(龙马大道)中国石油茂源加油站旁,原有建筑只有3个门面。网友反映,当事人趁国庆期间,借路灯改造围挡挡住了巡查视线,擅自扩建了一个门面。目前扩建部分已全部完工。网友说,单纯屋顶修缮不改变主体和开间,但该户借修缮名义扩建,改变了原有房屋轮廓、增加了建筑面积。恳请调取不动产权档案、原始规划图纸,现场测绘比对,依法调查处置。
犍为县清溪镇10月9日回复:经调查核实,清溪镇筒车村村民鄢某在加油站旁原有三个门面,国庆期间私自新建一个门市,无任何审批手续。10月8日,镇工作人员已到现场调查核实,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整改,消除违法状态。如有疑问,可致电4376708咨询。
二、官方回复原文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的留言我单位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犍为县清溪镇筒车村村民鄢某在中国石油加油站(茂源站)旁边的门市原有三个门面,国庆期间私自新建一个门市,无任何审批手续。
2026年10月8日,我镇工作人员已到现场调查核实,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整改,消除违法状态。如您还有疑问,欢迎致电4376708咨询。
犍为县清溪镇
2026年10月9日
(注:官方回复原文中当事人姓名及经办人个人信息已作匿名化处理。)
三、平台背景
四川群众呼声是麻辣社区旗下的网络理政平台。2026年8月,平台收到网络问政类留言13317件,办结10672件,按时办结率100%,留言办理满意率88.65%。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这次官方查实的情况是:村民鄢某在原有三个门面的基础上,国庆期间私自新建一个门市,没有任何审批手续。镇里已经发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10月15日前整改。从法律上看,这种未批先建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是最直接的处理方式。如果逾期不改,后续可能面临罚款甚至拆除。
五、常见问题
Q1:在四川遇到违章扩建,应该通过什么渠道反映?
可通过四川群众呼声平台、麻辣社区,拨打12345热线,或向当地镇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直接反映。四川群众呼声平台覆盖全省1.3万余家党政部门,留言会流转至相关部门办理。
Q2:违章扩建会面临什么处罚?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罚款;无法改正的,限期拆除。
Q3:整改期限到了没改怎么办?
可拨打清溪镇电话4376708咨询,或通过四川群众呼声平台继续反映。逾期不整改的,执法部门可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
六、案例启示
对市民来说,发现违建及时反映是有效的。这次网友把时间、地点、手法都写得很具体,镇里很快就到现场核实并发了整改通知。如果10月15日之后还没改,可以继续通过平台追问。
对管理部门来说,节假日往往是违建高发期,监管空档容易被钻。这次当事人利用国庆假期和路灯改造围挡作掩护,说明日常巡查还得再细一点。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只是第一步,后续整改是否到位,还得盯着。
七、信息来源说明
案例信息:四川群众呼声平台公开留言及犍为县清溪镇2026年10月9日官方回复(当事人姓名及经办人个人信息已作匿名化处理)。
平台数据:四川群众呼声2026年8月大数据月报。
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
本文信息整理自公开渠道,具体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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