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事由
罗永平对将凌(原邻水县纪委书记)在中纪委,中组部举报期间,违规提名,通过考核(党委)升任正处级市巡察办主任,罗滥用职权,制造更大祸端。蒋凌在对邻水县鼎屏镇文星社区3组原队长周承宽和谭成华征地拆迁虚购房屋面积、违法转户口等套取国家资金的举报压案不查,滥用职权
二、案件事实
从1997年建设广邻高速至2018年城市建设征地拆迁,队长周承款利用职务之便贪污
1.广邻高速公路建设期间周承宽,村书记周明超伙同公职人员瞒着组员用外队人员四人(冯晓熙1982年男、何北容1963年女、朱朋1981年男、余竹兰1969年女),本队两人(书记,队长女儿各一名:周承芬19373年女、周琴1982年女)违法套取国家资金30000元,共同贪污,周琴两次领土地补偿费5400多元
2.周承款涉嫌利用原职务影响涉嫌使自家房屋公示面积1166.82平方大于实际面积,下图显示虚构两三百平米2022年举报后县纪委监委和新队长周平到场量过周队家房屋,拒不公布复量面积。
3.涉嫌贪污2014年建车站本队垃圾场六百个立方条石堡坎补偿款十几二十万
4.贪污组员仗量土地工时费10550元(已退)
5.涉嫌利用两三个晒坝套取国家资金两三万元
6.集体鱼塘十年租金18000元的利息和涉案资金利息
三、搁置督办程序
长期无处理结果,2025年7月至今本人向中央纪委监委申请督办三次,举报十八次均无告知书,蒋凌是主要负责人,对案件事项没有实质进展,未对关键嫌疑人周承宽进行立案调查也未对多数资金追回
蒋凌及其掌控的邻水县纪委监委,表现出公然的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
· 闭环空转:中央转办线索,调查不触及核心证据,实质永久搁置
四、违法点及违反法律法规
1 .压案不查,不立案,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
2 .不予执行违反《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关于线索督办与落实的相关规定
3.欺上瞒下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
4.违反《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二十六条
五、诉求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罗永平启动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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