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虚构工程诈骗200万,立案四年不拘不报捕起诉, 成都高新公安分局当犯罪保护伞?
虚构开发项目发包工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保证金200万,经公安立案侦查发现诈骗款被私分挥霍,是典型合同诈骗犯罪,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立案四年一直不抓捕犯罪和追回损失。
是有犯罪保护伞还是被收买?犯罪行为造成我公司濒临破产,无钱给职工发工资缴社保,只有上访维权。
被控告人:熊某,成都市高新区公安经侦大队民警
犯罪嫌疑人:秦某江,陕西人,成都宇圣金士达房地产公司实控人
犯罪嫌疑人:黄某萍,成都宇圣金士达房地产公司法人
犯罪嫌疑人:李某声,成都宇圣金士达房地产公司副总,
作案经过
2021年12 月,犯罪嫌疑人秦某江、黄某萍、李某声虚构:“成都市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是成都宇圣金士达房地产公司的土地,他们是崇州市市华盛新天地项目开发商。我公司信以为真,多次与秦治江、黄美萍、李钟声3犯罪嫌疑人商谈承包该工程项目。
2022年1月26日,3犯罪嫌疑人以“成都宇圣金士达房地产公司”的名义向我公司出具了“中标通知书”确认华盛.新天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的中标人。3犯罪嫌疑人虚构“华盛.新天地项目”,以“成都宇圣金士达房地产公司(发布人)”与我公司(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虚构工程面积56878平米,签约合同暂定1.8亿金额,保证金200万。
犯罪嫌疑人天天催要我们200万保证金。2022年2月11日,我公司向犯罪嫌疑人指定的账户转款200万。我公司交了200万后,一直不通知我公司进场施工,我公司多次催问,他们以各种理由搪塞,拖了8月后,我公司通过调查得知,华盛.新天地项目不是成都宇圣金士达房地产公司开发项目,该项目是另外一家房地产公司正在开发,我们发现被骗后,向成都高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2022年11月3日,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立案,经公安机关侦查证实,3犯罪嫌疑人和成都宇圣金士达房地产公司没有“华盛.新天地项目”土地使用证和所有权,纯属虚构,也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开车开发手续,此工程已被另外一家公司正在建设。
诈骗犯罪事实清楚,有伪造的中标合同,有转账记录,证据确凿该项目是另外一家企业所以且正在开发修建,3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工程项目诈骗200万,公安立案四年未拘留一个嫌疑人,这是给犯罪分子当保护伞,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破坏安定团结,我公司无奈之下被迫上访维权,请求依法监督公安立案侦查,维护法律正义。
控告人:四川圣宏建筑公司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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