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儿女分户多年”当借口,就想堂而皇之地不管岳父母吃饭、不给修缮房屋,这完全是对法律的无知,更是对赡养义务的公然逃避。
第一,分户从来不是免除赡养义务的理由,赡养责任是法定义务,与户口是否分开毫无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只要是赡养义务人,无论户口是否分立、是否共同居住,都必须依法承担赡养责任。老人吃饭就医、住房修缮,本就是赡养人最基本的法定责任,不是一句“分户多年”就能一笔勾销的。拿分户当挡箭牌,本质就是想推卸自己本该承担的养老义务。
第二,逃避赡养已是失德,公开辱骂老人更是突破法律与伦理双重底线。
结合此前论坛曝光的内容,此人不仅长期漠视岳父母的生活需求、拒不履行房屋修缮等赡养责任,还多次在蓬安论坛公开发布侮辱性言论,恶意贬低老人“辛苦的,像狗一样的活着”,公然辱骂“神经病丈母娘”,对老人进行人格诋毁和精神伤害。兴旺镇政府此前已就此介入调查,对其开展批评教育和法治宣传,明确告知其辱老、拒不赡养的法律后果。如今不思悔改,反倒拿“分户”说事继续为自己的失责行为开脱,毫无悔改之意。
第三,一边拿老人名义到处发帖碰瓷,一边自己不尽赡养义务,典型的双标操作。
翻看此人一系列发帖,动辄以村民、老人的名义向各个部门发申请、提要求,把自己包装成维权者、监督者;可落到自己岳父母身上,连最基本的吃饭、住房保障都不想承担,把本该自己履行的赡养责任甩给政府、甩给集体。老人的生活困难,恰恰和他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直接相关。不去反思自己的失职,反倒拿老人的处境当舆论工具到处制造话题,这不是为民发声,是借老人之名行网络碰瓷之实。
百善孝为先,法律更有明文规定。赡养义务不会因为分户就消失,人格尊严更不容随意践踏。与其天天在论坛找各种借口推卸责任、拿老人说事博眼球,不如先切实尽到自己的赡养本分,把老人的吃饭、住房问题解决好。
《恳请蓬安县兴旺镇【新一届】党委政府履职作为,严查辖区老人被公开辱骂、侵权一事,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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