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农业农村局:本人于 2026 年 7 月就杨柏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破坏鱼卵幼鱼、要求增殖放流恢复生态鱼种事项进行反映,贵局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作出回复,告知将函告业主方,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渔业资源保护方案,待施工结束后落实增殖放流等渔业资源补救措施。
时至今日,距离贵局回复已近两个月,该项目施工单位已经离场, 尚未开展增殖放流,没有落实恢复鱼种的补救措施。现再次向贵局反映:
- 请说明是否已经向业主方、施工单位送达相关函件,函件送达时间、内容;
- 请明确告知杨柏河段渔业资源有没有计划开展增殖放流;
恳请贵局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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