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兵民警蒙冤26载 半生报国申诉无门
本人夏季,男,原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保和派出所民警,退役军官。
本人年逾六旬,早年从军戍边,转业后从警为民,在职期间曾侦破省公安厅督办的省直工会1500万元互助基金诈骗大案,挽回千万元经济损失,先后获省级政法委领导表彰、市及区公安系统通报表扬。同时该案破获触碰相关利益链条。
2000年,我在执行上级办案指令过程中,遭人不实指控,最终以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随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二十余年军龄、工龄全部清零,至今无法办理退休手续。26年来我逐级实名申诉举报,始终未得到明确的核查答复,特此公开陈情,恳请相关部门能重启案件核查,纠正错案。
我始终认为本案办理存在多处程序违法问题,是一起冤错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其一,履职办案中遭恶意栽赃。时任成华分局相关领导强令我短时间内找到人员顶替失主,补齐电视机被盗案材料移送起诉。后由所领导带领我找到我母亲充当失主,我母亲受相关领导电话劝说后被动签字,并未签署真名。该案原始报案人始终下落不明,按照法律规定本应撤案,却被强行推进诉讼程序,我母亲的被动配合也被歪曲为定罪核心证据。
其二,庭审程序严重违规。案件原定公开开庭,当日却改为不公开审理,前来旁听的100多名群众、记者、战友均被驱离,关键证人被禁止出庭质证。有相关领导指挥现场,最终合议庭对我作出有罪判决,我认为该过程严重违反法定审判程序。
其三,申诉复查程序不合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我再次提出申诉,由成都市检察院承办。听证会未允许我的代理律师到场,除办案人员外仅有三名社会人士参加。在我陈述申诉理由后,仅由一名群众代表宣读维持原判的结论。后续驳回申诉的决定书,在时任检察长离任一年多后才向我送达,程序存在明显瑕疵。
其四,蒙冤后生活困顿,遭遇诸多不公。蒙冤以来我坚持参与公益事业,资助二十余名山区贫困学子完成学业,我的家庭也曾获评首届「全国文明家庭」。但即便如此,我的家人仍受到相关约谈影响,最终家庭离散,经济来源断绝,无固定居所,平日依靠老战友接济度日。早年曾有多家媒体关注核实我的情况,但相关报道未能正常传播。
二十六年来,我的申诉举报始终没有得到正式的督办答复。我半生报国立功,蒙冤后也始终坚守本分行善助人,却因这起案件含冤半生,晚景艰难。
恳请广大网友帮忙关注转发,监督相关部门重启案件全面核查,纠正冤假错案,依规调查案件办理中的违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依法认定我的军龄、工龄,解决退休待遇问题,还我清白,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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