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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驳:无刚性医疗支出、无医学证明就不能申请低保的错误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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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0-28 0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驳:无刚性医疗支出、无医学证明就不能申请低保的错误说法
   尊敬的南充市民政局:  低保,是国家面向困难群众设立的法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福利,是党和国家的民生政策,不是施舍,更不是谁的私人恩惠。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法享有申请社会救助的权利,申请低保,不需要低三下四。不需要“刚性支出依据、有效医学证明”该家庭本就是弱势家庭。自从田土分到户,靠一把锄头养活一家人,只因年岁已高,干不动了,向国家求助而已,哪来那么多条条框框。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公民有获得社会救助的权利。

    针对兴旺镇人民政府以“申请人未提供刚性支出依据、无有效医学证明”为由,变相卡压低保申请的说法,本人特此公开驳斥,正本清源、以正视听!

首先,我要问一句最朴素、最现实的老百姓大实话:
一个家庭已经穷到要申请低保、连基本生活口粮都难以维持的地步,哪里还有钱住院、哪里还有条件产生高额医疗刚性支出?哪里有钱去开具所谓的医学证明?

这是最基本的民生常识!
能住得起院、能拿得出大额医疗票据、能开出医学证明的家庭,本身就已经不属于极度困难、需要低保兜底的特困家庭!

真正吃不起饭、生活拮据、收入微薄、无积蓄、无产业、无稳定收入的困难群众,恰恰是:小病硬扛、大病不治、没钱就医、无力消费、零医疗支出!

兴旺镇政府本末倒置、逻辑颠倒:
把有钱看病、有钱住院、有医疗票据当成低保准入门槛;
反而把穷到不敢看病、穷到无力就医、穷到没有任何医疗支出的真正困难群众拒之门外!

根据《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明确规定:
低保准入的唯一法定核心条件只有三项:户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家庭财产不超标。

医疗刚性支出、住院票据、医学证明,从来不是低保申请的必备条件、前置条件、硬性门槛!

刚性支出是什么?是已经产生的大额负担,用来抵扣收入、辅助更易认定低保,是困难群众的“加分项”,绝不是申请低保的“准入项”、“必选项”!

也就是说:
有重病、有票据,可以抵扣收入、更容易办低保;
无重病、无住院、无票据,只要收入极低、生活困难、符合三要素,依然依法依规必须纳入低保!

兴旺镇民政当前的审核逻辑完全错误:
把辅助材料当成必备材料,把加分条件当成准入条件,人为增设门槛、自创规定、加码刁难普通困难百姓。

试问兴旺镇政府:

1. 是不是老百姓不穷、能看病、能花钱住院,才有资格办低保?
2. 是不是真正穷得叮当响、吃不起饭、没钱看病、不敢就医的困难群众,反而不配享受国家低保兜底政策?
3. 国家低保初衷是兜底保障最困难、最弱势、最无自救能力的群众,还是只保障“看得起病、住得起院”的群众?

如此审核逻辑,完全违背低保惠民初衷,完全背离民生救助精神,严重曲解四川省低保工作规程,属于典型的层层加码、随意设卡、机械执法、脱离民情。

本人再次郑重申明:
本人家庭生活困难、收入微薄、无多余财产、无稳定增收渠道,属于实打实的低保困难群体。
正因为极度贫困,才无力就医、无医疗消费、无刚性支出、无医学证明。
不能因为老百姓太穷、穷到没钱住院,就剥夺国家法定的低保救助资格!

恳请南充市民政局督促兴旺镇人民政府:
立即纠正错误审核逻辑,废除自创门槛,严格按照户籍、收入、财产三项法定标准审核,不得以“无医疗支出、无医学证明”为由刁难、推诿、否决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

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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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彩云追月7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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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网络社区

网友“彩云追月7278”:您好!您反映的川果园村村民申请低保的相关问题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核实,现将核查情况答复如下:我镇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已到你户开展了家庭经济状况初步核查。核查中你户未提供近年度的刚性支出依据和有效的医学证明报告,同时已现场告知你户申请低保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感谢您对我镇公共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兴旺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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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0-28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因病致困是申请救助的条件。如果在申请中有“因病”,......呵呵
低保户顾名思义“户”,包括有法定义务赡养、抚养的子女。如果是孤寡老弱病残,且无生活来源,......嘿嘿
发表于 2026-10-28 14: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作为上门女婿就是不想养老人,想甩给政府
发表于 2026-10-28 15: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10-28 15: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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