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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空置房物业费能否减半?省住建厅回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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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0-28 13:00
买了房子不住 导致房价居高不下  就该继续维持物业费  交不起的赶紧卖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0-28 13:00
模棱两可的废话,毫无意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0-28 13:01
空话,等于没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0-28 13:01
空话,等于没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0-28 13:01
按50~75%收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0-28 13:03
并没有享受到物业的服务,我觉得可以减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0-28 13:03
物业服务根本在于服务人,不是只看空置房,人都不在,根本服务都没有,减半都是偏向物业的政策,政府不出台相关条例,就是不作为,就是用模棱两可的现行物业条例为资本保驾护航,就是不顾广大人民的核心诉求利益,就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好政府。简单的逻辑为什么出台相关条例就那么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0-28 13:03
现在存在着物业只图收费,小区一层商铺私自把后门开在小区里面经营服务性行业晚上得业主无法休息多次找物业社区反应情况都没有得到相应的解决。请问该不该给物业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0-28 13:04
说些废话!哈哈哈等于没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0-28 13:04
我还是建议空置房的物管费在户主没有入住的情况下该减少百分之三十和百分之五十,因为没有入住就没有享受到物业的管理,法律可以明文规定这一现象,没有规定物业是不会考虑减少物管费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0-28 13:04
房价下跌,经济下行。作为权力机构应该立法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物管费应该下调,空置房管理费也应该减半或不交。只有条款才能依照执行。不应该和稀泥更不应该把茅头推给本不和谐的物业和业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0-28 13:04
控制房屋物业费应该相应减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0-28 13:04
简阳市红建路北段70一80号厕所串串等通宵占人行道经营,饮酒划拳,有时打架斗殴,严重扰民,导致周边老小、上班族无法入睡,已经一年多了。向相关部门反映多次,都是不履职、走过程。象我这种严重高血压的老年人每晚简直无法入睡,是生不如死!想自己去走极端又要犯法。所以恳求你们过问一下!深表感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0-28 13:05
废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0-28 13:05
2.9的物业承担不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0-28 13:06
物业管理是合同义务,服务价格和收费办法是供需双方的约定,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不得由第三方置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0-28 13:06
空置房没有享受物业服务,不应该缴纳物业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0-28 13:06
对于不缴纳费用的,应该要定格处理,对于乱收费的也定格处理,不然制定的相关法规当摆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0-28 13:06
没有住的用户确实物业费用应该减半增收,但是空时间应该在一个季度以上,希望住建局统一发闻,才算为老百姓性办实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10-28 13:07
不能讲,应该还长一点,好多房子他们买得起把这些房子炒的很贵,再长一点也好少一点闲置房回家买的,浪费好多空间长吧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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