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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针对您反映“请恩阳区纪委查查明阳镇何家坝社区欲挖我家祖坟的恶劣行为”问题,我镇立即组织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拟迁祖坟问题
高性能超导铜精密材料产业园项目为区级重点项目,选址位于何家坝社区,截至目前,项目建设范围内现有数座坟墓未完成搬迁,已造成项目推进严重滞后。数座坟墓于2013年恩阳大道建设征拆时,已签订了搬迁协议,搬迁补偿款已足额发放,坟墓至今未搬迁。因项目建设需要,何家坝社区于9月10日在微信群、社区公示牌及时向相关群众发布迁坟公告,并主动提供公墓选址、机具、人工等迁坟协助,但当事人至今未配合开展搬迁工作。
二、关于失地社保问题
根据《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川人社发〔2018〕46号)及省市相关配套文件规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须为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具有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且纳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社保安置范围的人员,严格按照“人地对应”原则审核认定。房屋还房安置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分属两类不同政策范畴,还房安置资格不等同于自动具备失地养老保障参保资格,经审核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按政策规定不予纳入保障范围。若当事人认为自身符合参保条件,可持相关资格佐证材料到何家坝社区或镇级经办窗口咨询办理。
三、关于信访逾期未书面告知问题
9月29日,镇信访工作人员接访时收到当事人反映“解决家庭4人的社保事宜”的信访事项,工作人员当场受理登记,并耐心解释政策。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信访事项,受理机关、单位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受理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我镇将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加快办理,及时出具处理意见书。
下一步,我镇将持续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坚持协商优先,依规推进工作,规范信访闭环办理,按期反馈结果。当事人如对结论不服,可依法申请复查,欢迎网友监督。
感谢您对明阳镇工作的监督、理解与支持!如还有其他疑问,可到明阳镇便民服务中心咨询。
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人民政府
202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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