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举报对象:官盛镇五方村村民委员会、官盛镇人民政府相关责任人
举报事项:在土地确权工作中,队、村、镇三级未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未进行公示,仅通知农户签字,涉嫌暗箱操作、程序违法,严重侵害村民知情权与参与权。
事实与理由:
我们是广安市广安区官盛镇五方村四组(原朝建村一组)的村民。在开展的土地确权(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基层组织的操作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具体事实如下:
一、未依法召开村民会议,剥夺村民民主议定权利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范,确权工作须坚持“民主协商、尊重农民意愿”原则,重大事项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然而,在此次涉及我组剩余土地及征地后权属调整的确权工作中,队、村、镇三级未组织召开任何形式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未向村民说明确权方案、地块调整依据及后续影响,直接跳过了民主议定环节。
二、未履行公示程序,剥夺村民知情权与异议权
按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流程,权属调查成果须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以便农户核对地块面积、四至界线等信息,并及时处理异议。但此次确权,三级组织未在村务公开栏或村民聚居点张贴任何公示材料,未告知村民确权依据、测量结果及登记内容。村民仅在毫无信息的前提下被通知“去签名”,对签的是什么、地块如何划定、面积是否准确一无所知。
三、以“通知签名”替代法定程序,涉嫌形式主义与暗箱操作
确权登记的核心在于“确实权、颁铁证”,须以二轮承包台账和实地勘测为基础,经农户签字确认。但此次操作中,基层组织将复杂的权属调查与审核程序简化为“通知每户去签名”,既未出示测绘图件,也未允许村民核对地块信息。这种“只签字、不公开、不说明”的做法,使确权工作流于形式,村民完全有理由怀疑其中存在代签、漏登、错登甚至擅自调整地块权属的隐患,严重损害了确权结果的公信力。
四、违反广安市土地确权工作的既有规范
广安市在推进承包地确权及细碎化治理试点中,明确要求运用确权颁证成果图逐户核实面积与四至,并创新“以图稳权”方式保障农户权益,让农户“看得清、看得懂”。我组的实际遭遇与上述规范背道而驰:既无图件展示,也无现场指界,更无公示确认,完全背离了广安市既定工作标准。
诉求:
请求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官盛镇五方村四组本次土地确权工作的程序合法性进行调查,重点核查:是否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是否履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程序、是否存在代签或未经核实即登记的行为。
责令相关责任单位立即停止违规确权流程,在完成法定公示与农户实地确认前,不得将本次签字材料作为确权登记依据。
要求将确权依据、测绘结果及登记内容全面公开,重新组织村民会议说明情况,并允许村民对存在异议的地块提出复核申请。
对三级组织中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规依纪作出处理,并将调查结果书面告知举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