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公园公共资源“被经营”的背后
2010 “水天一色”茶楼是经典会所业主雍某于2008年4月16日签订为期6年的经营合同。租赁费分年递增,今年应向北湖公园交纳房屋租金9.2万元,场地使用费(房屋周边空坝)36.8万元,两项合计46万元。并在合同书上标明了使用区域范围,除整栋楼及附属用房和长寿亭外,楼前的平坝、临湖平台、休闲走廊都是有偿提供业主搞经营的地盘。由此可以看出,收取了高额的场地使用费,当然业主就得寸进尺,想怎么摆就怎么摆,对建筑风格想怎么改就怎么改,根本不顾忌景区风貌,也不管行人怎么通行。只要部门有租金可收,业主有钱可赚,老百姓的利益就置之脑后了。
-02-03 16:57:07 阅读次数: 52 字数: 2961 来源
“ 水天一色”这样一栋大楼,年租金才9.2万,这么便利,可能有猫腻哟!纪委该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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