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晚,雅安“2010年新春演唱会”在市体育馆举行,家住市区的陈女士不仅见到了崇拜的女歌星蔡琴,而且还有机会拿着蔡琴的歌碟让其签名。让陈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她在市区某书店购买的歌碟被蔡琴确认是盗版而拒绝签名,陈女士不仅失去签名机会,而且丢尽了脸面,气愤至极!
“碟子是盗版碟,蔡琴拒绝签名!”陈女士说,演出刚结束,她就得到消息,蔡琴一眼就认出让其签名的歌碟是盗版碟而拒绝签名,并受到一通指责,弄得帮忙的演出公司负责协调工作的人员一脸难堪! 陈女士将此事投诉到市文化稽查部门。文化稽查部门高度重视,相关工作人员当即电话进行初步了解,并有了回音。一名工作人员告诉陈女士,书店接到文化稽查部门打去电话询问后,对陈女士因盗版歌碟遭到拒绝签名表示了歉意。 书店工作人员认为,他们销售的音响制品,其货源均来自总公司,蔡琴歌碟出现盗版现象,应由总公司负责,表示马上将此情况向总公司汇报。同时,陈女士所购歌碟是不是盗版歌碟,有待确定。 陈女士认为,自己是终端消费者,至于什么环节出问题是商家的事,与己无关。为此,陈女士提出除退还盗版歌碟外,还要求书店赔偿10倍的损失。 “即便这样,也难平因盗版而签不到名的悲伤” ,陈女士非常气愤!难道只有原唱歌星能识正/盗版歌碟? 据:雅安日报 记者:彭加权 本论坛:水生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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