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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最牛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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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9 22:24 | |阅读模式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弘扬的是《宪法》精神,增强的是法制观念;但,判决的是这样一个冤假错案;因为他们拥有我们天津最牛的法李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厅副庭长,从事审判工作二十多年。自2007年7月25日,担任天津医院为患者谢晓荣输错血型医疗纠纷一案审判长自本案主审法官。天津市高院唯一博士辞去法官一职后,担任本案主审法官、审判长已经一年多了。期间开庭、谈话、无数次,就是审不清天津医院输错血的医疗行为,原被告三方谁对谁错。


本案事件是由十二年前,天津市塘沽区的一次交通事故开始。1997年5月30日中午12点,即将毕业中考的原告谢晓荣,在塘沽东大街便道上,被第二被告肇事司机駕奔驰轿车轧伤(司机负事故全责)。全身七处骨折,在天津碱厂医院抢救病情稳定后,于当日下午二点送至第一被告天津医院治疗。天津医院急诊大夫陈杰2点30分决定为谢晓荣进行复位手术备血800ml,经主任医生石志琪会诊后认为急诊无法完成手术,病情稳定转入该院普通病区治疗。住院部医生唐建君下午4点时第二次申请合血800ml备手术所用,但护士取血样送检后,拿回的是第一次送检结果,没有做Rh检验的血型报告。(天津医院内部规定:急诊验血型可以不做Rh检验,临床用血必须进行Rh血型检验)下午5点钟,去医疗器械厂为谢晓荣买内固定钢板的人回来说,没有买到所需钢板,因此手术被取消,但输血的医嘱忘记取消了。当然医生也没有对患者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与取得同意等手续,因为他们忘记了。可是护士于下午6点执行医嘱,6点30分实施输血800ml,就这样Rh血型没验、必要的手续没有,对于一名没有任何输血需要的Rh阴性患者,第一次错输了800mlRh阳性血。五天后,内固定钢板由天津医院假肢长制作完成,手术中2000mlRh阳性血再一次根据错误的检验结果输给原告谢晓荣,造成她产生抗D抗体不能生育正常胎儿的严重后果。准确地说生死孩子没问题,生活孩子有障碍,生溶血儿的病孩子还得在医生的全力帮助下。要想生一个健康的好孩子,目前还没有哪家医院、哪个医生能有此把握。


原告谢晓荣四告天津市天津医院,一告确责之诉,二告自由恋爱权,三告精神损害,四告排除妨碍。两审两申共十六个法律程序原告均败诉,不服法院的终审判决。原告上书、信访于中央政法委,于2007年6月23日政法委交办,7月25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复查本案,由此产生了我们天津最牛法官。


李法官牛就牛在,一次开庭能八次阻止原告向法庭陈述事实、提交证据,(2008年5月17日开庭的录音、有到庭的中央电视台《道德观察》记者为证)李法官还牛在特殊侵权案不给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只要求被害者举证,不要求医院这个害人的举证。李法官还牛在只允许医院对申诉人谢晓荣的证据没有科学依据的发言,不允许申诉人谢晓荣辩论发言。(2009年8月3日听证会的情况有:市人大、政协、政法委、公安局、卫生局等部门参加听证)李法官还牛在不让听证人员听完整个听证过程,就组织他们讨论对本案的看法。李法官还牛在,在案件事实审理不清,证据不确凿(天津医院在六个法庭焦点上举证不能)判决结论不明确的情况下组织调解,而且只许谢晓荣说要求,不许谢晓荣说事实及理由,造成调解失败,责任还归结于谢晓荣没有调解诚意。毫无有医学依据的,不规范的输血行为是完全错误的。在其它几个焦点问题上天津医院是零证据。为此我的原主审法官陈灿平承受了极大的压力,判天津医院胜诉?没有证据支持!判我们胜诉?有行政干预!他下不了判决,无奈之下他只好辞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工作另谋他就,所以我们失去了一个好法官,同时也失去了在法律的平台上讲理、讲法、讲事实的平台。因为陈法官走后,天津市高院就不再审这五个焦点问题了,也不让我们说事实和理由了。(如今年8月3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听证会)天津市高院就在案件违程序审理,事实不清的情况之下,于2009年10月15日枉法裁定“驳回谢晓荣的再审申请”。

    我的案子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案子了,就是一个事实问题,我女儿不需要输血,医院给她输血了,而且还输错了血型,造成了伤害引起了诉讼。人民法院就应当根据双方的证据确定事实、分清对错、判令过错方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人民法院把案子判得越来越复杂化了。“确责之诉”首先确定事实错误,认定我女儿需要紧急输血挽救生命而且没有证据。“精神损害”之诉认定医院不属于非法侵害,不负民事责任。那么我女儿受到的侵害是合法的吗?可法院又拿不出合法的依据。“排除妨碍”的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审理出我女儿的伤害是不可逆的,只能补救无法排除,但就是不支持我们要求天津医院赔礼道歉承认错误的要求。说到底就是维护那个无过错的法院认定!自由恋爱权、自主婚姻权、和正常生育权是我女儿作为女人的基本权利,人民法院给她判没了,我们是经过了十六个法律程序还是无法维护。是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李杰法官疯狂了,他疯狂地践踏法律,制造社会的不和谐,制造司法的不公正。我们受到天津的司法不公正的受害人,救救我们天津的司法公信、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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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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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0 19:07 |
牛屄法官。

 楼主| 发表于 2010-2-15 19:43 |
感谢网友的关注与支持
    是天津市天津医院医院的不负责任,他在我女儿没有输血需要的情况下给我女儿输了血,而且输错了血型。是政府的不作为,他们不为民做主,不许民讲理,不让民维权,由于输血错误导致以后的不能再输血、和生育障碍的严重后果。依据医学文献记载的史料和现实的临床病历验证不可挽回的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恋爱、婚姻的麻烦和严重的生育障碍成为事实。

发表于 2010-2-16 18:33 |
请把案件事实(法律事实)说清楚一点,你到底是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还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因不一样,判决结果就可能不一样。

 楼主| 发表于 2010-2-18 13:06 |
回复 4# 虎年好运 24345_l.jpg DSC01073.JPG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1997530日在天津市塘沽区女儿出车祸被天碱医院实施抢救病情稳定后,送往天津市天津医院继续治疗,在病人根本就不需要输血(有病历为证),而且输血前又不给做Rh血型检测造成两次输错血型 ,使女儿体内产生抗D抗体,导致终生不能生育正常胎儿的严重后果。

1、天津医院以虚假病程志骗河西区,天津市两级医疗事故鉴定单位定为;“谢晓荣问题不构成医疗事故”认定。在这个结论下天津市三级人民法院均不以病人的原始病历审案、判案。

2、在四告天津医院的两审两申共十六个法律程序中,我们都申请了保全病历和司法鉴定,中华医学会鉴定,均遭法院拒绝。

3、在多年信访的作用下,2007623日中央政法委交办,天津市政法委协调,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医疗纠纷案”正式立案复查。程序中女儿的病历才第一次被市高院调取。原主审法官陈灿平为案子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总结了案件的“五个焦点”问题。他这样审案有悖于医院和法院的利益,他又不能违心审案,陈灿平法官无奈之下辞去高级人民法院的职务另谋他就了。在2008517日庭审中现任法官李杰不审案件“五个焦点”,八次阻止我们向法庭陈述事实和提交证据。

420099月在市高院的听证会上现任主审法官李杰,只让我们对案件证据事实部分宣读目录,然后让医院进行反驳。没有举证、质证、更没有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弄得所有听证人员对案情一知半解满头雾水,就让他们退庭讨论去了。在没审清到底谁对谁错就进行调解,医院认为;不是医疗事故就不负赔偿责任。最后还是调解失败,在20091016日下达枉法裁定;“驳回谢晓荣
再审申请”。

发表于 2010-2-18 17:43 |
你可按以下两种办法处理:一、法院裁定不予再审,你可向省检察院申请提起抗诉。二、估计你当初是按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起诉(或法院是按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处理),你现在也可另以医疗(过错)损害赔偿纠纷起诉,诉因是医疗过错,这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发表于 2010-2-18 20:49 |
建议你可按以下两种办法处理:一、法院裁定不予再审,你可向天津市检察院申请提起抗诉:当初法院进行了医疗事故鉴定后,如鉴定为不属医疗事故,则还应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二、估计你当初是按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起诉(或法院是按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处理),但你现在也可另以医疗(过错)损害赔偿纠纷起诉,诉因是医疗过错,这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医疗过错赔偿可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只要有医疗过错行为就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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