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首先感谢你们对嘉陵区交通安全的关怀和支持,但你们谴责的主管部门错了。城市交通信号灯属公益设施,施工建设、维修管理应属城市建设部门。嘉陵区茶盘路与维康大道未设交通信号灯,作为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在道路隐患排查中,已多次向区政府书面报告,并早于2007年11月份就向去政府建议在嘉陵区茶盘路与滨江南路丁字路口(此处已安装完毕,待接通电源即可使用),维康大道与茶盘路十字路口,于陛路与茶盘路十字路口,文峰大道丁字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现政府正在筹资招标中。 城区路口是道路交通事故易发路段,未设立交通信号灯或标志,不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唯一原因,如气候恶劣、雨雾天气,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违法行为等诸多原因造成的。当然,配套齐全的交通安全设施,对于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必将起到良好效果,我们一定将各位网友的意见和建议报告区政府,希望能引起政府重视,尽快解决上述几处交通信号灯的问题。 也希望更多的网友都来关心道路交通安全,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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