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的既然提了这么多的问题,我来一一回答你。
1:顺庆区教育局将乡镇民办幼儿园的审批权限下放给当地小学,而李家的该小学也有自己的附属幼儿园,让有幼儿园的小学来审批民办幼儿园的筹办,你觉得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我们从去年8月开始给李家该小学递交办园申请,至今无任何书面答复,导致我们的申报过程从去年一直延至几年,至今无果。我园两台车,一台是09年10月购买,现在里程数是1万零几百公里,一台是这个月23日购买,你说不是新车是什么车?学校的校车不能接送学生吗?
2:我们的园长具备园长资格证,老师也全是幼教专业,加上李家幼教市场的空白和如此多的幼儿无法正常接受学前教育,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我们为什么不具备办学资格?
3:你说我们地势低洼,年年涨大水都要淹没。呵呵,你应该也是李家人吧,对情况也比较了解。既然了解情况,就不要胡乱瞎说。从房屋2000年左右修建至今,接近10年过程中,也就只涨了一次水,淹至现在的操场边上,镇上的老百姓都知道,怎么就叫年年涨大水都要淹没了,你如果没有调查,也就没有发言权。另外告诉你,夏天涨水的时候,正是学校放暑假的时候,你不会连这点规律都不懂吧?
PS:我就懂法,从义务教育法到民办教育促进法我都懂,根据国家法律,我园完全具备办学条件,如果不是李家该小学的恶意打压,我园早就取得了办学许可证,也不会让申办过程拖到现在。我记得该小学校长在某公开场合说过这样一句话:只要你们不在李家镇上开幼儿园,搬到离李家镇5公里,甚至3公里之外的地方,我马上给你办审批手续。试问:如果我们不具备办学资格,该校长会说这样的话?说这句话的目的是什么呢?为什么在李家镇上不准办幼儿园,离李家镇3公里就可以了呢?我看目的显而易见嘛,还需要说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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