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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卫生局宿舍斗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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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6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5日晚,在西昌市卫生局宿舍发生一起因为小口角引起的致使当事一方一人被打成骨折和眼底出血,同时造成一80岁离休干部(老八路、前卫生局、老干局局长)被打倒在地爬不起来和双方各有人负伤的事件。作为西昌市公安局的一名人民警察和被提名要担任保健所领导职务(虽然是副职)的人,在这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因为一点小事情,大动干戈,实不应该。值得反思的是:
   1.礼貌用语很重要,因为一句语言不妥,发生口角,直至争吵、抓扯、打人,太没必要。
   2.作为人民警察,在遇见吵架、打架斗殴的,本来应该进行干涉制止,不要让事态扩大和恶化。虽然涉及到自己的亲人,亲自参与打架也就罢了,不应该打电话招来数名强壮汉子(朋友?警察同事?社会上人?)参加打人,把事态扩大,把人打的骨折和眼睛出血住医院。更不应该对劝其不要打了和说了一句“公安局人的打电话喊人来参加打不应该哦”的80岁老人动手并打倒在地。
  3.作为一名拟担任西昌市妇幼保健所副职的女领导,要懂得法律,要学会尊重别人,不要因为别人语言不当就大动肝火,甚至出手打人。现在还是一个副职就这样盛气凌人,将来成了一把手那还不翻了天?也提醒组织部门在考察任用干部时要从品德等各方面多考虑,如用那些品质不好的人,无疑是在老百姓和党及政府之间预设了一条鸿沟。
  4.虽然不在一个单位工作,但是同住一个单位宿舍,这样打人,在社会上的影响也太坏了。公务员都这样,那老百姓该怎样?社会环境怎么能够好的了?怎么和谐?
    打人并招人来打人者--------西昌市公安局技术室警察曹云华。
    大动肝火,打人者-------西昌市妇幼保健所副所长(?) 王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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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8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的素质太低了,特别是这个垃圾警察更是个渣子。

发表于 2010-2-28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什么鸟警察,应该下岗。建议斑竹将此贴置顶!

发表于 2010-3-1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人是不对,到底是什么小口角嘛!!楼主给大家说说,看是怎么回事!!那个离休老干部是不是当事人呢?:)

 楼主| 发表于 2010-3-1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那警察的老婆站在进出宿舍楼院坝的小门(大门没开)处打电话,把进出的门占据了一大半,要出去的一家三口中的男的(走在前面)叫她让一下,她可能没听见,或者是有其他原因继续打电话,这男的就从她旁边挤过去,可能就不小心碰着了她,她就破口大骂,脏话不断。要出去的这家女的就说她不应该骂人,这俩个女的就吵了起来,吵着吵着这个警察的老婆就先动手打人,俩个就抓扯起来,因为这个警察的老婆要凶些,把对方打的无还手的余地。这时候要出去的这家三口中的男的就去拉,不让她俩个继续打,刚好在这时候,这个警察来了,不问青红皂白对着这家女的就是一拳头,并还要继续打。要出去的这家三口的男的就赶忙把这个警察抱着不让打。这个警察后来就拿出手机打电话召集人,在这同时,那个80岁的老人听见外面吵的厉害,就出来看,一看原来是自己家女儿女婿和这个警察家在吵,并听见这个警察在打电话召集人,就对这个警察说公安局的喊人来打人不对哦,这个警察说公安局的又咋个,并一掌把这个老人打倒在地,是邻居把他给搀扶起来的。不一会儿,警察召集的人赶到,警察指着这家三口中的男的说,就是这个戴眼镜的,被召集中来的人就对这个男的拳打脚踢。同单位宿舍的看见打的这么厉害就劝不要打了,同时这家三口中的7岁男孩还对他们说,看在我们娃娃的面上不要打了嘛,可是这些人不仅继续打,还准备打对其他劝阻的人。同单位宿舍的人这才报了110。
     现在派出所的工作一天忙的很,事情又多,这个警察还给同事增加麻烦,真不够意思哈!
     一家是老局长的女儿女婿,一家是现任局长的女儿女婿,相煎何急!
     老八路没倒在日本鬼子的枪口下,到倒在人民警察的拳头下,可悲!

 楼主| 发表于 2010-3-1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小猪儿

发表于 2010-3-2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同一个单位的,都是邻居,为了这点小事情就大打出手,甚至召集外面的人来帮忙打人就更不对了,何况还是一名执法者,老婆还是卫生系统的一个中层干部。大家都来关注这件事情的处理结果!!!:L

发表于 2010-3-3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说的都是事实,那我建议两家还是协商解决,毕竟是邻居以后都还要见面的,事情闹僵了也不好。
发表于 2010-3-5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这个警察也要出面道歉!身为人民警察,且能做出如此不妥之事!

发表于 2010-3-8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比关系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3-8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冬天已经过去
                     听说这个警察不仅不道歉,目前事态还在向进一步恶化的情况发展,多次威胁被他们打伤的人,扬言准备拉几十个人来还要打,更可笑的距离25号发生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9天了,打人者反而才装成被打伤的样子(包扎着眼睛,吊着胳膊)到对方单位去反告状,要求对方单位开除对方才行。他们也不想想,发生这件事情的当天晚上,双方已去派出所备了案,派出所应该对这事有记录,不是想咋个装都行的哈,这样不知廉耻的做法,真是给人民警察丢脸!给妇女干部丢脸!!
      有关部门应该严密关注这件事情 的发展,提前介入,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给普通老百姓一个安全感!

发表于 2010-3-9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搞得那么复杂,那么多天了,派出所应该有个结论了嘛!!:(

发表于 2010-3-10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小事情,出了大问题?不该的吗?和谐社会.......

发表于 2010-3-11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问题能早日解决。
    都是一个单位的,何苦这样?大家都退后一步,什么都好说了。
    当然千万不要有以势压人的想法,你今天有***给的职位,你不好好用,明天没有了,怎样见人?到那时你还不如普通百姓,怎样见天日?只有千年的百姓,没有千年的官。
    当然,也不要有理不饶人。双方肯定都有不对的地方,只是对错程度大小而矣,退一步海阔天空。和谐社会、和谐社区、和谐邻里。远亲不如近邻。
    希望你们能和解,握手和解。

发表于 2010-3-12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和气生财。但既然到派出所,要先拿出个真实的事情经过,双方握握手就对了,伤了人该赔就赔,该道歉就道歉。

发表于 2010-3-12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和气生财。

发表于 2010-3-16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人民警察吗???是土匪、流氓

发表于 2010-3-23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查处!静看结果!!!

发表于 2010-4-5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真的都看不下去咯,楼主实在是太不要脸咯~~~~~~~~~~~~那个保健所的副所长身高不到160,体重不到45公斤,请问,她如何把楼主一个身高180以上,体重200斤的大男人打得骨折,再眼睛出血的?????????可能吗?我见过不要脸的,没有见过像楼主这么不要脸的~~~~~~~~~:funk:

发表于 2010-4-5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曹云华同志是警察,但是被打的是他的老婆啊~~~~~~三个人围攻他老婆一个人,大家说,不站出来的,还算是男人吗???????谁规定的,警嫂就得被打?要是这样的话,哪个还敢嫁给警察?警察是不是就该没有亲人?警察的亲人就活该遭人打?那法律的尊严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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