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朋友对我说,不久前他们单位新提拔了一名部门负责人,被提拔者是谁都没想到的一位年轻的女工作人员。这位女士被提拔后,因业务水平低,工作能力又不强,正常工作很难开展,只好晚上经常加班加点,但仍完不成本职工作。 实际上她是有苦难言,好在本部门的一般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比她强,支持她的工作。但是领导交给的一些重要事情还得她亲手办,这就苦了她,只好硬着头皮上,或找一些要好朋友代劳。可是久而久之,总是靠别人也不是办法,她一直感到难受,常说:“我是被放在火上烤啊,真的要疯了”!而领导对她又那么信任,应酬陪客也少不了她。她也曾想換一个岗位,轻松一下,但总开不了口,只好将工作一拖再拖,过着难受的尤如度日如年的日子。我的这位朋友说,对于选拔干部,新上任的总经理忽视了用人的基本程序,事前不听取其他领导的意见,也不经人事组织部门考察,直接提到领导班子会上讨论决定,这件事对我们是一次教训。 选拔干部,中央早有明文规定,必须坚持用人原则和标准,严格遵循选人用人程序,不能减少对被选拔者的考核等环节。在实际工作中,既不能以怕麻烦,怕受约束为由绕过程序,也不能以情况特殊为由,为把自己想提拔的人提拔起来而违背程序;如没选准人,既影响工作,又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实际上也给被提拔者增加了压力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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