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的黑老大(李明成) 南江县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的商住中心项目部负责人(李明成),这几年利用红渠花园5号楼工程的一张图纸及5号楼的地皮(地基)到处招纳建筑客户签定投资建筑合同,骗取客户资金数十万元,又使用入资抵房,以假合同骗取二十多户购房户现金数百万元。 我从2006年起便在李明成面下干活,李明成安排我为春场坝商住中心8号楼工地的甲方代表(后改为红渠花园5号楼工程)。我对李明成之为知晓清楚,李明成深知骗取行为早晚会败露,就蓄意要惩制我(黄宪金清楚),于是采取杀人灭口的方式,于2010年2月23日晚11点半左右带领黑社会数人闯入我的卧室,逼我立即搬出,我爱人叫他把这几年来所欠的工资给了我就走,李明成不容分说便用电警棍敲打我们搬出,我妻李秀群用手机呼叫邻居来解围,李明成带来的一伙中一人抢走了手机,当邻居邹波赶来时,李明成等人用电警棍,催泪剂,木凳,刀具将我及劝架的邹波打成重伤生命垂危,邻居报警后,南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出警,先将我和邹波送南江县中医院及时抢救治疗并当场抓住一名凶手,后在返回现场的途中把李明成抓获归案,入院后,经抢救,我已脱离生命危险,邹波因伤势严重,至今处于昏迷不醒之中,医生仍在做输氧抢救。 李明成利用建筑工程骗取钱财的事实完全属实,数额巨大,李明成2010年2月23日晚纠集黑社会人员对我和邹波进行伤害的行为性质严重,手段恶劣,伤害严重,故此请求上级部门给予关注,对李明成给予严惩。 只有公安局能权使用的武器,为什么李明成会有呢?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关注。 控告人:母连才
201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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