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常用就是虚假的,请问版主patsglt,你这是什么逻辑?邮箱是我的,这是真实存在的,你管我用不用?
把我的私人聊天记录和邮箱地址公开,你就侵犯了我的隐私权,作为版主,你不觉得你做了一件蠢事吗?
既然要公开,为什么不全部公开?你为什么要把当中一段内容做技术处理?当然,你还可以做得更直接一些,就是改动被遮盖的聊天内容,这一点,你这当版主的是办得到的,那样岂不是更好?
有人说“打假110”是你的小号马甲,所以你就引诱我聊天,再公开记录来证明自己。你这算是君子所为吗?
现在我说你和蓬安某中学的女团委书记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那你如何证明?是不是要把你们的结婚证明和床弟录相公开来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