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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gbh

一个粪水横流、猪屎满地的生猪屠宰场在南江县城中心肆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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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4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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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0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符大纲协调解决南江镇定点生猪屠宰厂环保问题
  •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0-08-27 10:10来源:四川新闻网地方频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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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6日,副县长符大纲带领县政府办、经商委、环保局、国土局、规划和建设局、南江镇等单位负责人深入南江镇定点生猪屠宰厂实地查看厂区生产排污情况,并随即召开座谈会,就解决屠宰厂环保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
    符大纲指出,南江镇定点生猪屠宰厂是一家政府批准的合法企业,为方便县城群众生活作出了一定贡献。但目前经环保部门监测,生产过程中废水、噪声和空气污染客观存在,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自身要共同做好污染治理工作。


    综合各部门讨论情况,符大纲就解决南江镇定点生猪屠宰厂环保问题提出了两步治理的工作方案。第一步通过限期治理实现达标排放。由县环保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迅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改造环保设备,严格限产限排,加强污染监管,确保一个月内全面实现达标排放。第二步通过搬迁关闭实现彻底治理。关闭有两种方式:一是与南江正通食品有限公司协调商谈,合作发展,整合资源组建新的屠宰加工企业,合作成功的情况下2个月内实现彻底关闭。二是在符合县城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南江镇定点生猪屠宰厂按照相关程序上报审批,根据环保要求实施搬迁重建,确保1年内关闭。
    符大纲强调,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解释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真实情况,并理解支持南江镇定点生猪屠宰厂环保治理工作。(南江政府网)

发表于 2011-11-30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规划设置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通知》(川办函[2008]155号)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通知》(巴府办函[2008]19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确保城乡人民吃上“放心肉”,促进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规划设置方案。

    一、设置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生猪屠宰加工行业经营秩序为重点,以构建生猪屠宰星级企业为方向,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保护环境,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活跃市场,方便群众,便于检疫检验和管理,提高定点屠宰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规划设置生猪定点厂(场、点)。

    二、设置条件

    所设置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的规划设置必须符合《条例》第八条、《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和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超过规定数量的乡镇依法进行压缩,保留的定点屠宰厂(场、点)必须按照规定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屠宰技术人员资格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肉品品质检验员证》等资格证书。县城城区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必须达到三星级屠宰标准。实现工厂化、机械化、规范化、标准化生猪屠宰加工水平。

   三、厂(场、点)规划设置

    1、全县设标准化星级生猪定点屠宰厂2个,分别设置于东榆镇、沙河镇。

    2、全县设生猪定点屠宰场32个:长赤镇、正直镇、下两镇、大河镇、赶场镇、高塔乡、燕山乡、天池乡、红光乡、傅家乡、双桂乡、侯家乡、红四乡、黑潭乡、和平乡、双流乡、凤仪乡、朱公乡、元潭乡、仁和乡、高桥乡、平岗乡、兴马乡、石滩乡、关门乡、北极乡、关路乡、红岩乡、贵民乡、沙坝乡、柳湾乡、坪河乡。

    3、全县设生猪定点屠宰点28个(其中已撤并的部分乡镇20个):光雾镇、杨坝镇、关田乡、桥亭乡、汇滩乡、上两乡、寨坡乡、关坝乡、桥坝、金盆、红顶、红五、竹岭、九顶、花桥、菩船、凉水、长征、东垭、瓦池、白院、旭光、沙滩、玉泉、新立、西清、红星、新民。

    四、具体要求

    1、原规划批准设置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点)与本规划设置不一致的,以本规划设置为准。县经商委、环保局、规划和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畜牧食品局、卫生局、工商局、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和屠宰厂(场、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划设置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厂(场、点),坚决予以关闭查封。

    2、县经商委负责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 依法实施年检、年审制度等管理;县环保局、畜牧食品局、卫生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严肃查处。

    3、申报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的业主,应当取得相应资格。

    4、农村群众自食生猪屠宰点,应逐步予以规范;在没有规范前,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屠宰合法、有序、安全。

    5、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的设立和经营需要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办理其他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从其规定。




发表于 2011-11-30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印发《四川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屠宰场点设置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川办发[2011]9
颁布时间:2011-1-24发文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四川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屠宰场点设置规划(2010—201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四川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屠宰场点设置规划(2010—2015年)
为进一步引导生猪屠宰管理行业科学、健康、有序发展,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4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商务部《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年)》等法规、规章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0—2015年。

。。。。。。。。。。

五、设置要求
(一)严格控制定点屠宰厂(场)数量。到2015年各市(州)政府所在地主城区原则上要少于2个;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原则上设置1,能保证市场供应的地方可不再设屠宰厂(场)。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设置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数量由各市(州)政府按照《规划》、《办法》和本规划压缩总量的目标要求,在严格监管,严把基本卫生和质量安全生产、检疫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当地实际核定。



发表于 2011-11-30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的安排和承诺


政府文件1.jpg 政府文件2.jpg 政府承诺1.jpg 政府承诺2.jpg

发表于 2011-11-30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环保局的承诺

环保局.jpg

发表于 2011-11-30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搬远些
发表于 2011-11-30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11-30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2_25:}

发表于 2011-11-30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玉汝于成 发表于 2011-11-30 09:55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环保局的承诺


2011年8月30日前完成搬迁任务。
为什么到现在都还在生产,没有关闭呢?!是工作效率,还是有背景,有后台,有利益,有......有些话我不好说。
发表于 2011-11-30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领域,政府监管是缺位的,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会起到很大作用。按照基本常识,屠宰厂的噪音污染、气味污染、废水污染不应该影响到周边的居民生活。强烈要求环保部门介入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则要求整改或者搬迁。周边生活的受影响的居民也可以联名要求电视台实地拍摄。坚决反对随意关闭,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领教过垄断经营的恶果。一个县城允许2到3家屠宰厂经营,有竞争才有发展,才会相互监督、相互促进,每个人才会享受到更好的生活。类似的例子可以举出很多:耐克和阿迪达斯,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肯德鸡和麦当劳,美特斯邦威和森马,等等。

发表于 2011-11-30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当坚决维护政府公信力,确保招商引资项目见到成效。


——南江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厂业主确认方案http://bm.scnj.gov.cn/News_view.asp?ID=1469
     ..............
    (二、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厂业主确认办法
    县政府组织经商、规划建设、环保、国土、工商、畜牧、卫生等相关部门和专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取一家条件最好的,确认为南江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厂业主。
    三、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经营权确认办法
工程竣工后,县政府组织经商、规划建设、环保、国土、工商、畜牧、卫生等相关部门对工程验收合格后,给予该厂生猪定点屠宰经营许可,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

——省政府规划川办发[2011]9“严格控制定点屠宰厂(场)数量。到2015年各市(州)政府所在地主城区原则上要少于2个;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原则上设置1,能保证市场供应的地方可不再设屠宰厂(场)。

——县人民政府承诺十件实事  南府发【2007】1号文件  依法关闭板凳丫生猪定点屠宰场;

——县人民政府规划“ 全县设标准化星级生猪定点屠宰厂2个,分别设置于东榆镇、沙河镇。”原规划批准设置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点)与本规划设置不一致的,以本规划设置为准。县经商委、环保局、规划和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畜牧食品局、卫生局、工商局、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和屠宰厂(场、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划设置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厂(场、点),坚决予以关闭查封。


——2010年8月27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承诺:在符合县城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南江镇定点生猪屠宰厂按照相关程序上报审批,根据环保要求实施搬迁重建,确保1年内关闭。


——时任县委书记张长云态度鲜明,2010年4月6日亲笔批示“定出时间表,关闭老屠宰场”



PB300305.JPG


发表于 2011-11-30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凤凰山下说凤凰 的帖子

请帮忙出示一下两家屠宰场有国家商务部、巴中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证》,谢谢啦!

发表于 2011-11-30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08年7月16日商务部第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德铭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二章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立

第六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


商务部关于印发《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的通知

严格控制定点屠宰厂(场)数量。原则上,直辖市和常住人口在500万以上的城市城区要少于4家,其他地级以上城市城区要少于2家。县(市)全境设1家,有条件的地方可不设屠宰厂(场)。

发表于 2011-11-30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他爸爸也是李刚啊!

发表于 2011-12-1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董义奎是个野物。

发表于 2011-12-1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屠屖场的老板是董义奎,他是个地地道道的野物,一个纯野物。

发表于 2011-12-1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发表于 2011-12-1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12-1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在解决。就快了。耐心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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