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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代课教师的养老保险该由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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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7 20:01 | |阅读模式

通江代课教师的养老保险该由谁买单?

   本来这个问题不应该在这里发帖,但实属无奈之举。原因是本人于313已经将此事反映到通江县长信箱里,但并没有得到回复,而且今天看到县长信箱313的留言只剩下一条了,本人反映的问题石沉大海,不知去向。

       我妻子曾经是一名代课教师,从1992年——1998年,先后在广纳部分小学校代课。后来因为教师队伍整编被清退。那时的学校环境和待遇大家都很清楚,在代课的几年里,她和所有老师一样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将学校当作自己的家,将学生当作自己的弟弟妹妹或者晚辈,将人生最宝贵的青春岁月奉献给了教育事业、奉献给了接受义务教育的广大适龄孩子。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尽到了自己微薄之力。

        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代课教师属于从业人员,学校属于用人单位。在代课的几年里,学校没有为她缴纳任何社会保险,教育部门在清退代课教师时候,也没有给予任何补偿。这样的情况在我县十分普遍,每个乡镇都有代课教师,他们的遭遇跟我家属大致相同。

直到2007年,通江县政府出台政策,将代课教师(包括被清退的)和以前被清退的乡镇(8大员)一并列入养老保险范畴。具体做法是:由学校按照实际年限,将代课教师的历年工资表造成花名册,个人出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缴纳个人需要承担的养老保险金到所在的学校,单位需要缴纳的费用由各学校承担。这样的政策合情、合理、合法。当时我家属一共缴纳现金900多元,最后由各学校统一上报到教文局。乡镇8大员的缴纳方法大致相同。这样的政策无疑是对广大代课教师最好的安慰,充分说明党和政府切实为全县所有代课教师的养老问题在想办法,并出台政策解决了她们适当的后顾之忧。

2008年,各乡镇8大员的养老保险已经得到上级的批准并办理妥当。可是,我们等来的却不是好消息,妻子所在的学校通知她去领取退款。经过询问得知,各校上报的代课教师缴纳养老保险没有得到教文局批准。这样的结果是广大代课教师根本没有想到的,无疑是给她们火热期盼的心泼了一盆冰水。近年来流行本山大叔小品里的台词:“忽悠”,通江成千上万的代课教师就这样被“忽悠”了。

所以在这里我想问的是:

1、政府和管教育的职能部门,为什么出台政策的是你们,后来收回政策的也是你们?这中间究竟是什么原因?难道你们是把政策装在衣服口袋里,想用就用想收就收回吗?

2、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代课教师属于从业人员,学校属于用人单位,学校有义务为从业者缴纳社会保险福利。在那个年代,我国的养老保险政策还没有得到完善。但是,现在政府是否应该为被清退的代课教师这个群体考虑其从业年份的养老保险?

3、被清退的代课教师和被清退的乡镇8大员在应该享受的社会福利上为何不能同等对待?为什么乡镇被清退的从业人员可以享受养老保险福利,而代课教师却享受不到?

4、这件事情涉及的人员年龄结构不同,代课年限不同,如果不给予妥善解决,那些代课年限达几十年的教师,他们把毕生的精力都放在教育事业上,退休以后靠什么去养老?

最后,请广大网友共同参与讨论,如果你曾经也是一名代课教师,可以把你的想法和看法说出来。当然更重要的是希望教文局和政府的领导能够重视并予以解决。虽然我妻子只是广大代课教师中的一员,但事情本身却极具代表性和普遍性,也是通江千千万万名代课教师共同遭遇到的问题。

请你们一定以人为本,乡镇从业人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样代课教师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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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17 20:45 |
反映问题  **********   ************************************  2010/3/15
反映问题 张军  对县长过问处理一次交通事故的回信  2010/3/15
反映问题  **********   ************************************  2010/3/15
反映问题   关于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的几点建议  2010/3/13
咨    询 农民工  民胜派出所户籍科电话  2010/3/8
投    诉  **********   ************************************  2010/3/4
反映问题 通江人  通江县木材采伐问题  2010/3/3

     上面是县长信箱显示的部分内容,请注意蓝色字体为3月13日所反映的问题,只有这一条,本人所反映的问题哪怕被屏蔽了也该显示啊。

发表于 2010-3-17 20:50 |
代课教师这样一群人,在贫瘠土地上辛苦耕耘这教育园地。这个老黄牛,拉动着教育的大车轮,他们对广大学生有恩,他们对那片土地有恩。
 楼主| 发表于 2010-3-17 21:10 |
谢谢理解!

发表于 2010-3-18 08:52 |
听说去年教文局曾派人专题调研了代课教师的养老保险问题,并为县委县政府递交了调查报告,相信代课教师的养老保险问题在不久的将来会得到妥善的处理。

发表于 2010-3-18 08:52 |
听说去年教文局曾派人专题调研了代课教师的养老保险问题,并为县委县政府递交了调查报告,相信代课教师的养老保险问题在不久的将来会得到妥善的处理。

发表于 2010-3-18 09:17 |
据说县委领导高度重视此事,我县代课教师养老保险问题有望得到很好的解决,我们要耐心等待,好事多磨啊!!

发表于 2010-3-18 10:23 |
由地方政府买单

发表于 2010-3-18 10:42 |
随着代课老师的谢幕,我们才懂得失去的可惜,可能我们身边大部分朋友都接受过代课老师授课的历史,其实在中国、在我们贫困山区还是代课老师为我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社会不能够遗忘了他们,政府不可以亏待他们。

发表于 2010-3-18 10:46 |
听说去年教文局曾派人专题调研了代课教师的养老保险问题,并为县委县政府递交了调查报告,相信代课教师的养老保险问题在不久的将来会得到妥善的处理。

发表于 2010-3-18 11:13 |
从不相信教文局,一直在忽悠代课老师!!全县代课老师义愤填膺!!

发表于 2010-3-18 11:27 |
代课教师养老保险的问题不仅仅通江独有,全省乃至全国都有,相信政府一定会有解决办法的,只不过是个时间问题而已。
 楼主| 发表于 2010-3-18 11:52 |

谢谢各位跟帖,请看四川崇州市关胜镇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加快落实已辞退民办教师、已清退代课教师养老保险工作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如火如荼开展进程中,又一惠民政策—已辞退民办教师、已清退代课教师保险工作完成部署,开始实施。我镇高度重视该项民心工程,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紧密结合我市实施方案,已开始积极落实该项政策。  

       11月12日,我镇结合当前学习实践活动“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要求,召开了专题会议,提出把该项工作作为社会稳定事业来抓,并对该项工作作出了具体的安排:一是对该项工作指定了具体的责任人,强化了责任;二是对该项惠民政策的宣传工作做了具体安排,保证覆盖所有涉及人员;三是对该项具体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做了安排,保证该项工作不出错漏。

目前我镇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已积极组织落实,深入基层对辞退民办教师、已清退代课教师代表进行了政策宣讲。





观胜镇人民政府

2009年11月12日

 楼主| 发表于 2010-3-18 11:57 |
下面是外省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方式:
关于办理清退代课教师养老保险的通知
作者: 来源:[变量] 时间:2009-1-4 9:29:54 点击:765   各学区、各乡镇中小学:
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转发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教育系统计划外用工清退工作报告的通知》(苍政[2004] 332号)和苍南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8)12号精神,现将2007年清退的教育系统计划外用工办理养老保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办理养老保险程序:
1、本人申请。清退人员凭本人身份证(18位号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于2008年4月30日前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中心开具《苍南县社会保险基金临时缴费核定单》。清退人员本人把《苍南县社会保险基金临时缴费核定单》原件和复印件交给学校,同时向学校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的养老保险费。
2、学校核对造册。各学校根据要求参保人员提供的《苍南县社会保险基金临时缴费核定单》,如实详细逐个填好《2007年清退的计划外用工养老保险登记表》,将登记表、核定单、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清退人员本人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缴纳保险费的发票原件(2004年12月底以前),于2008年5月5日前上报学区。
3、学区审核。各学区通过审核清退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核定单和清退人员本人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缴纳保险费的发票原件(2004年12月底以前)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将上述审核过的复印件、学校开具的清退对象向学校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的养老保险费收据(往来款票据)及《2007年清退的计划外用工养老保险登记表》于2008年5月10日前上报县教育局人事科。
4、县教育局审核汇总。县教育局对各学区、各学校上报的清退对象养老保险年限、保险经费进行审核、汇总。送县财政局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5、财政核准拨款。县财政局根据核准的金额将单位负担部分所需经费拨到学校,由学校组织清退人员带身份证到辖区地税分局缴纳养老保险费,并开具养老保险费《完税凭证》,再将《完税凭证》交学校入帐(清退人员本人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缴纳保险费的,单位部分所需经费拨到学校,学校凭核定金额给予报销)。一切手续于2008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毕,逾期不予补办。
二、办理补缴社会养老保险原则:
1、1999年1月1日以前始聘的代课教师(计划外用工),社会养老保险补缴时间从1999年1月1日开始,1999年1月1日以后始聘的,从聘任之月起到工作终止之月止。个人应缴部分在规定时间内不愿缴纳的,单位缴纳部分作自愿放弃处理,以后不再给予补缴。
2、计划外用工养老保险费补缴标准统一以1364元作为缴费基数,按25%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按个人缴费基数1705元的20%计缴),其中单位负担68%,个人负担32%。
3、被清退的计划外用工,若已经超出法定退休年龄,不予办理补缴养老保险手续;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超过50周岁,女超过40周岁的,可按延迟5年退休的办法,给予照顾办理。
4、按上述核定缴费年限参保后,自开始缴费年月起到法定退休年龄(延5对象:男65周岁,女55周岁),不足15年需往前补缴后,由本人到辖区劳动管理所按规定现行标准办理补缴手续,否则按规定一次性退回,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5、补缴的社会养老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经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04年底以前由县财政拨款到学校,2005年起由学校支付,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单位负担部分经费由学校负责。



苍南县教育局
                             二OO八年四月九日

发表于 2010-3-18 13:04 |
政府,教文局都是他妈的骗子
 楼主| 发表于 2010-3-18 20:47 |
那天就此事电话咨询教文局办公室,接听电话的女士说她不知道这事情,连续问了好几个相关问题都说不知道,简直就是一问三不知。

发表于 2010-3-18 21:35 |
随着代课老师的谢幕,我们才懂得失去的可惜,可能我们身边大部分朋友都接受过代课老师授课的历史,其实在中 ...
成长在线 发表于 2010-3-18 10:42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相信很多70后都接受过代课教师的培育和教导,那时候他们待遇低,家庭负担重,学校条件艰苦,但是他们年复一年的坚守,他们的职业道德足以能成为当今时代广大教师学习的典范。政府有责任、有义务为他们考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福利!

发表于 2010-3-18 23:49 |
随着代课老师的谢幕,我们才懂得失去的可惜,可能我们身边大部分朋友都接受过代课老师授课的历史,其实在中 ...
成长在线 发表于 2010-3-18 10:42

发表于 2010-3-18 23:50 |
相信很多70后都接受过代课教师的培育和教导,那时候他们待遇低,家庭负担重,学校条件艰苦,但是他们年复一年的坚守,他们的职业道德足以能成为当今时代广大教师学习的典范。政府有责任、有义务为他们考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福利!

发表于 2010-3-19 08:40 |
教育是政府的教育,政府应该买单才行!通江目前的代课教师养老保险问题,正在经历着难产前的阵痛,我们应该给予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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