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职业中学关于通江县某中心学校女生坠河事件真实情况通报各位热心网友: 2010年3月22日下午17时47分,通江县某中心学校初三在校女学生跳入南江朝阳广场附近小河中。事发后,离事发现场最近的县职中领导、师生见义勇为,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实施救助,并迅即通知公安机关、120急救中心,挽救了该女生的生命。 据公安机关调查:该女生上周末因厌学情绪严重,与其父母发生激烈口角,一气之下,离家出走,搭乘一辆“通江至南江”客运中巴车来到南江县城。该女生在城内网吧逗留两日后,游荡于朝阳广场,一天下来,自觉举目无亲,无依无靠,内心感到极度空虚,也并未向任何人求助,又怕回家后受到父母更严厉的责骂,脑子一热,“神经短路一样”(该女生原话),从广场走到朝阳桥头,做出了轻生的荒唐举动。 经医院检查救治,该女生身体并无大碍。公安机关已通知该女生家长来到南江,当晚十二点,该女生已随家长离开南江回到通江家中。临行时该女生及家长一再感谢学校师生、公安机关及120急救中心医护人员的救命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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