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日安岳县柠檬局何局长组织调查小组,亲自到安岳县瑞云乡深入调查6村村民并现场视察,赵林三弟兄及三兄嫂于2009年9月在瑞云乡6村4组、8组、10组、15组承包土地约200亩,投入资金20多万元栽植柠檬13000余株.全部属实。
安岳县瑞云乡政府副乡长张良超勾结6村支部书记张洪、村长陈朝文、副村长王杰,叫赵林三弟兄及三兄嫂虚报柠檬种植面积骗取国家柠檬补助资金,虚报部分的柠檬补助金归他们所有。被赵林三弟兄及三兄嫂拒绝了他们的作法,遭到他们的打击报复。将我们三弟兄及三兄嫂承包15组柠檬和土地,在我们三弟兄及三兄嫂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给15组的组长另成立一个专业合作社(组长本人并不知情,有书面证明)虚报面积217.4亩,栽植柠檬13044株来骗取国家柠檬补助资的上访全部属实。
1,赵林三弟兄及三兄嫂要求处理相关负责人党纪处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赔偿赵林三弟兄及三兄嫂、精神伤害补偿:安岳县瑞云乡党委,政府领导不同意赵林三弟兄的要求,只补偿赵林三弟兄及三兄嫂精神伤害补偿1500元,赵林三弟兄及三兄嫂坚决不同意,要继续上访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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