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晚上,有几个14.15岁的中学生进入高县中学玩耍,被校保卫科的2人和1个保安追赶,其中一个15岁的男孩被赶进厕所被逮到,追赶的3个成年人不问青洪皂白庚即对小男孩进行毒打,至使该小男孩鼻子被打出血,脸部、背部多处软组织受伤(青淤血)住院。毒打完后,才让小孩出示学生证,证实是高县柳湖中学的学生后才通知家长领回。家长到场后,立即进行报警,由庆符派出所处理。
事隔三天,无论是高县中学校方和庆符派出所对此事件未作任何处理。事件的经过实际上很简单,出事后,校方未上门对受伤的小孩及其家长进行慰问,也未对肇事者进行任何处分,同样,庆符派出所对报案的家长也没有任何回复。
我想问的是:该小孩的家长在出事后及时报警却没得到任何处理意见,循规道举不行,难道一定要自己找“黑社会”打转来吗?这是什么法制社会?
另外想问:高县中学校是什么军事禁区吗?一经进入就会招到暴打?如果不能进入,将人赶出就行了嘛!退一万步讲,就算该小孩进入校内损坏了什么公物或是偷了什么东西,也只能报警或通知家长前来进行处理,而没有行“私刑”的权利,何况事实证明该小孩只是进入玩耍而已。
高县中学对高县而言,是高县的最高学府,出了这样的事情,不及时进行处理,怎么进行教书育人。
此事本与我无关,只是听说后深感气愤,请大家断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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