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一些社会现象和事物,与我国现实社会是不相溶的,应该说是不合理的。尽管不合理,但确又客观存在,有的事物还相当突出,这使得人们难以理解,感到十分困惑。 实际上是我们常常忽视了一个基本的认识,那就是在通常情况下,存在的事物是合理的;但并不是凡是存在的事物,都是合理的。也就是说,对于具体问题要作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在现实中有的事物,我们常说的社会阴暗面,例如行贿受贿问题、贪污盗窃问题、高房价问题等等不一定的合理,但它有存在的环境和条件;如果不具备一些必要的条件,它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壤”,也就不存在了。不过那些不合理的东西,不会很快自然消失,有的还需要一个过程,甚至要经历一个漫长的时期才能发生变化。正因如此,现实中存在的某些事物,看来具有合理性的—面,但我们也不能因此错误地认为它就是合理的,甚至视而不见,不采取积极的对䇿和措施去改变它,那是危险的,其后果是不歁设想的。这就给各级组织和领导者们,提出了一个艰巨的课题,要面对现实,正视问题,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突出重点,统筹部署,合理规划,科学决策,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抓好“三个文明”建设。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事物也在不断变化,那些不合理的东西会得到逐步克服,新生的要代替陈旧的,先进的要代替落后的,正确的要战胜错误的,这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我们应当坚信:今后的社会会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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