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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三网友诬陷案开庭,云南网友声援边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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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6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16日上午8点30分,福州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三网友诬告陷害案第三次开庭,福州警方早早拉起了三道警戒线,有近千名网友及当地百姓到现场声援,大家在现场呼喊口号“三网友无罪”。

   福建警方自昨天开始对马尾法院附近的所有宾馆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外地来的关注团网友,更有宾馆以客满为由拒绝网友入住。
  
   据前期到达的网民屠夫在电话中向维权网表示:现场有近千名各地网友及当地的百姓,他们都来到法庭外声援,警察及保安至少也有几百名在现场待命,法庭外拉起了三道警戒线。
  
   据现场网友发出的消息称:来谈判的便服警察与老朱大哥谈得很好,对三网民的事表态“人在看,天在看”,得到现场网友一片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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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6 14:19

未命名边民1.jpg (39.56 KB)
2010-4-16 14:19



云南网友边民在现场说,游精佑骂过我,今天我因为他而来,为我自己而来。今天他在福州有罪,明天我就会在昆明有罪。
  
   有一个警察曾悄悄对陈书伟说:“社会需要你们这样的人”。
  
   不管是现场的网友,还是各地的网民,大家都在期待着今天的庭审结果。有人说“这将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




言论无罪 王荔蕻大姐领喊:游精佑回家!范燕琼回家!吴华英回家!我们爱你们!我们支持你们!言论无罪!自由无罪!

言论无罪,自由万岁

西南交大声援骄傲学子游精佑

严晓玲母亲出现,勇敢,有良心,有承担母亲

当地不上网想留历史记录的不明身份高个子帅哥

吴华英家属三人旁听顺利进入

爱中国的90后

马尾法院门前风景

林洪南律师和关注团 []
马尾法院和防捣乱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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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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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7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边民在福州围观“网民诬陷案”
从旱灾的云南飞往多雨的福州,并非我不再关注云南旱情与旱灾,而是此案同样值得我关注。下个月我将奔赴旱灾最严重地区第一线采访,这是网易和云南信息报联合发起的一次多媒体报道活动,特邀了我参加。
空客319是小飞机,速度慢,经停长沙,本想给“洛阳花下客”打个电话,聊表致意,但由于我预防任何干扰而关闭了手机,只好忍住。不过,我特意关注了当天的湖南报纸,看到了“花下客”一篇简讯,报道的是云南至长沙长途汽车上抓获毒贩。也算我跟身在长沙的花下客建立了链接,浏览到了关于他的信息。
早上8点40从昆明起飞,中午12点10分降落福州。
晚上特地到马尾实地勘察,为的是寻找福州城里到马尾法院的最快捷路径。
但我还是失算了,没料到警方那么早就戒严。
16日闹钟设在6点,去到马尾,发现层层警戒,无法进入到马尾法院附近。找了一辆微型车转悠了一圈,司机说他也没法,建议我和小李打摩托车抄小路。摩托车转悠到马尾法院那条路上,不得不止步。连马尾法院的门都无法遥望到。
警戒的第一防线是保安公司被临时征调来的保安,问他们:交通管制区域戒严,事先没见政府发布公示,这不是执法程序有问i题吗?他们只说:请配合一下啦,绕道通行,反正戒严了我们不能让你们通过。
正好遇见几个大学生,十八九岁的样子,也是来围观和声援、抗议的,于是结伴另寻路径。
找了好几处我们认为可能“悄悄”抵达法院的冷门小路,居然也有制服或便衣把手。在离法院最近的一个大约是社保住宅小区的地方,我决定跟便衣交涉。便衣阻止我们前行,我便问:请你说明身份并出示证件,凭什么阻拦一个公民行走?他们说,你们不能通过就是不能通过,别问我理由和原因。我说:你连证件都不向我出示,有什么资格拦我?在大街上,我能随便阻拦你行走吗?你出示了证件证明了你的身份和执法资格,我也是要问你有没有这样执法权力的,公告在哪里?执法文书在哪里?
于是发生肢体接触,我们要前进,他们动手拉扯推抱。我看同行大学生情绪有点激动,决定不跟便衣纠结了,带着他们另走。我给学生说:我们坚决坚持非暴力,但不合作;所以没必要发生肢体冲突,讲理说情都搞不定就不跟他们搞了。人家有国家机器,军队警察便衣保安,你们都看到了,肢体冲突或暴力,吃亏的总是我们,硬闯行不通。也许人家正等着我们上套呢,找个借口把我们抓起来。
我们就绕到另一处,终于发现有一道高门面临大街,就在马尾法院隔壁。5个人翻门而出,门下即是排着整齐队形的保安警戒线,保安们眼睁睁看着我们爬门而来,并未对我们采取行动。估计是指令里没有处置这种情况的预案。
屠夫,王荔荭他们据说在戒严之前就守候在法院门口,天没亮。警戒线一设,把他们圈在了里面,切断了。昨晚有三个“关注团”网友到福大散发传单,被警方抓走。
翻门下来,当然首先看到了我熟悉的屠夫大光头,然后是我们云南老朱(朱承志)。
今日边民,特意穿上中国红的对襟唐装和网友熟悉的风衣。热带人怕冷,穿得较严实。往我脸上左右贴上中国地图加五星的纸贴,身披白底红字绶带,上书“网民抓不完”;手上提一只红灯笼巡游于现场。大白天打着灯笼在法院门口,含义不言自明。
小李飞鞋把其余中国地图加五星的纸贴分发给了其它网友。
在最后一道警戒线前面(保安+警察),我发表了简短讲话:来自云南,为三网民而来,更是为网民言论自由权利而来。这个地方,果然黑暗,需要灯笼给我照路。我跟三网友素不相识,游精佑甚至还是在网上骂我的人,但我还是来了。因为他们的遭遇,可能明天就是我的遭遇。发帖转帖都可能坐牢,超期羁押10个月,这已经是严重的司法不公。如果判决有罪,此恶例一开,一旦形成判例,对于扼杀我们网民的表达权具有狠坏的法律后果。所以,争三网友的权利即是争我自己的权利,争三网友的自由即是争我自己的自由。围观就是力量,围观改变中国。
大约是新华网的视频记者吧,对我进行了简短采访。我谈了一个主题:维权其实是最大的维稳。这些维权的人,有直接利益相关的或无直接利益相关的,他们还在采用法律框架内合法维权,而没有上井冈山没有下安源,说明他们对政府还心存希望,他们对司法还心存善念,他们还在坚守最后的法律和道德底线。政府不应把维权公民当做敌人,政府应该感谢他们,尤其是福州当局,我希望他们能够清晰理智地明白这个道理。
警方派出一个赖姓警官与我们交涉。要求我们不要使用高音喇叭扰民,附近很多单位正在上班。赖警官一表人才态度中肯,我们不但接受了这个建议,并且更进一步相互转告:不得遗留垃圾在现场,保证卫生。赖警官之后在法院隔壁饭馆里又跟我私下交流,谈到了良心、谈到了相互理解。但他第三次约谈我,要求我取下“网民抓不完”的绶带,说:不要为难我们,我们又不抓你们,你怎么能打这样的标语搞得那么难看呢?我回答:你执行公务,我行使公民表达权,在法律范畴内,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冲突嘛。但事实是,现在有三个网民被你们抓了,在审判,我绶带上的意思表达并非捏造事实,所以你的要求我不会接受。然后我转身离去。
(未完待续,随后再向网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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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4-17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关注本案!

 楼主| 发表于 2010-4-17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也是支援!

发表于 2010-4-17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想围观

发表于 2010-4-17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4-17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阻碍公民依法监督政府的唯一结果就是政府越来越腐朽,最终改朝换代。
所以多听听百姓的声音对当权者来说是好事情,多与老百姓沟通多了解民情民意有助于巩固政权,这才是真正的维稳之道。

 楼主| 发表于 2010-4-18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边民在福州围观“网民诬陷”案(下)
边民在福州围观“网民诬陷”案(下)


检察院公诉以“诬告陷害罪”,法院判决以“诽谤罪”,这搞的是什么名堂?等于是直接剥夺了被告的辩护权,福州司法之黑,的确不是我的灯笼能够照见方寸干净处。


先不管三网民是无辜还是有罪,就法律程序而言,这审判实在太过荒唐。告你诬告陷害罪,却判你诽谤罪,根本不给被告和律师辩护“诽谤罪”的权利和时间,法官直接自由量裁,检察官不过是来走过场配合演戏。你律师和被告按照法定程序在那按部就班的辩护“诬告陷害罪”不成立,结果人家比你还先认定不成立。移花接木偷梁换柱,定你个诽谤罪,涮你玩,你辩护个啥子“诬告陷害罪”?牛头不对马嘴。最不可思议的是,不管诬告陷害还是诽谤,根子都在吴晓玲的母亲林秀英,信息都是她提供的,三网民只是帮她传播,即便有添油加醋,林秀英不是主犯起码也是同案从犯吧。但公检法都把林秀英当做不存在,假装看不见,假装不知道。我问林太:这次法院没发传票给你?是作为同案被告还是证人出庭?林太回答: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我在这里呼喊要求出庭受审或出庭作证,没人理我。


福州当局专“杀”网民以儆效尤的用心再明白不过,但我认为这既愚蠢又还卑鄙,效果必定适得其反。我打的标语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网民抓不完。福州当局如此操弄司法枉法裁判,程序上首先不正义。三网民无罪,作此判决固然无法服人,三网民有罪,照样不能服人。横竖福州都是在拿司法和政府公信力胡乱践踏,人为制造民众与公权的对立。公检法三家这般团结一致,非要置三网民于牢狱,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威胁、镇压、恐吓,与公平正义毫无关系,而是邪恶。原先捏造的“事涉国家机密”不提了,却仍然没有证人出庭。检察官越俎代庖代表国家来公诉三网民,足见荒谬。如果说是诽谤公安机关,那么,公权机关又没有人格权名誉权,诽谤个鸟?若是诽谤了具体的哪个人,怎不见这受害人到庭站在原告席上指控被告?哪怕是以证人身份来为公诉检察官支个花瓶。检察院这么爱公诉,以后法律取消自诉好了,你们检察院统统包办为公诉。法院明明清楚起诉主体根本不具备法律资格还一本正经击鼓升堂,何不干脆以后你们开着车到处转悠直接承揽案子,拿住就审,管他公诉还是自诉,统统法院连诉带判一条龙算了。通俗地说:反正不要脸了,你们公检法集体裸奔,我们肯定不笑话你们,吐吐口水以示鄙视就可以了。


我没法看到法院卷宗,客观的说,三网民到底有罪还是无罪,我说了不算,也说不清楚。但我能看到的是:这个案子,从头到尾,程序都出现了不正义。程序不正义就意味着,你法院作出任何判决都在不正义之列。一纸判决书不仅仅是个屁,更是你们警方、检方、法院集体对自己做出了有罪判决。法治耻辱柱上,你们的名字将被镌刻其上。你们不敢接受任何记者的采访,第二天(17日)法院门口依然数十保安林立不放进任何外人,你们内心的虚懦和恐慌我们看得清楚,只是不知道你们的良知是否能看见,如果还有一点良知的话。

对福州乃至福建当局在这个案子的表现,作为一介屁民,我的评价是:疯了。人脑子怎么会猪脑花成这样?既戕害网民又戕害国家法律,还损害地方政府形象与公信,把全国大量网民推到对立面。附带一提的是,三网民自20097月被抓,至今10个月了,严重超期羁押,程序严重违法。判一年的,羁押时间折抵刑期早就超出,而显然三网民还会上诉,那么二审终审前,仍然羁押,二审若再象一审那样一再延审,相等于判一年的“服刑”三四年了。福建当局殚精竭虑穷钻恶算,一切都盘算都极限,目的就是要“杀”三网民以儆全国网民。





 楼主| 发表于 2010-4-18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也是支援!不然明天抓的就是你我他!
发表于 2010-4-19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victory:

发表于 2010-4-19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寒流滚滚高天急,大地微微暖气吹!北京艳阳照寰宇,玉宇到底雨初霁。

 楼主| 发表于 2010-4-19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寒流滚滚高天急,大地微微暖气吹!北京艳阳照寰宇,玉宇到底雨初霁。
秦氏美媛 发表于 2010-4-19 10:49



    :)

发表于 2010-4-19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伟大的公民们!:victory:

发表于 2010-4-20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伟大的公民们!:handshake:handshake:handshake

发表于 2010-4-20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0-4-20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伟大公民在呐喊!

发表于 2010-4-20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啥子事情。

发表于 2010-4-20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受害人在哭泣,
公民们在呐喊;
福州的天,
咋就如此黑暗!

发表于 2010-4-20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关注

发表于 2010-4-20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民众话语权,福州官员猪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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