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故乡月明

县医院接二连三出医疗纠纷 今日死者家属堵医院大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4-26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0# 猪皮拱


     最新报道:病人家属说了,不尸检,不鉴定,不打官司,不走法律程序,就一个字“闹”,反正就是赔钱,听说是要80万,虽然对死者表示惋惜,但是这个似乎太不合情理了哟?换个角度想想,是大家任何一个处在医院、医生的位置这个事情应当怎样处理?
发表于 2010-4-27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故乡月明


    谁动了我的积分??????????????????????????????、

发表于 2010-4-27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无价,必须尊重!县医院该好好整顿了,毕竟代表了南部县130多万人民的形象,这样是不行的!

发表于 2010-4-27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猪皮拱


     最新报道:病人家属说了,不尸检,不鉴定,不打官司,不走法律程序,就一个字“闹 ...
abc218 发表于 2010-4-26 22:41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人不要脸,鬼都害怕。如果认为医院有错,那就尸检,按法律程序走。不尸检,不鉴定,不打官司,不走法律程序就是不要脸

发表于 2010-4-27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钱面前,就TMD有那么些不要脸的人!

发表于 2010-4-27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是赔了那么多钱,二天医院哪个敢收病人?反正病人就是不能死,反正医生些就应该是神医,个个都会起死回生之术,不管病情轻重,就是不能死人,出了事就乱闹→要钱!撒子都不做?可能不?

发表于 2010-4-27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5# 雨后绿叶


     停业整顿半年?就算医院只关门一个礼拜我看南部100多万人都有好些个九子要死要活了哟,有脾气就以后不到南部人民医院看病撒,直接去华西、川医、或者直接去瑞金、301这些级别的医院去嘛,包医百病,反正有的是钱怕撒子

发表于 2010-4-27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5# 雨后绿叶


     停业整顿半年?就算医院只关门一个礼拜我看南部100多万人都有好些个九子要死要活了哟,有脾气就以后不到南部人民医院看病撒,直接去华西、川医、或者直接去瑞金、301这些级别的医院去嘛,包医百病,反正有的是钱怕撒子

发表于 2010-4-28 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事情真实情况不能乱评价南部县医院,希望不是医生的医德出现问题

[发帖际遇]: 清&恋在成都摆地摊,被城管抓了,罚款金钱41元,还关了三天.

发表于 2010-4-28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升中湖桃花岛主


    应该让民众知道事情的全过程!!

发表于 2010-4-29 0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事情医院确是冤枉,这样发展下去,人家医院还敢接病人?我在想,有急病求医,医院肯定会先输液吧,(就像灾区抢救被困人员都是先用输液的方式保持人的生命通道,好进行下一步治疗,大家都看到过吧)完了你输液的过程中洗白了,就赖上人家,确是有点.......不然地震灾区那些抢救方式都成了...哎不说了.

发表于 2010-4-29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呢,应该找出死亡的原因,如果医院有责任,应该讨公道,如果医院没有责任,也应该还医院一个名声!瞎闹是不大好的,
发表于 2010-4-29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故乡月明


    养专家不如养蛤蟆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4-29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故乡月明


    养专家不如养蛤蟆
升中湖桃花岛主 发表于 2010-4-29 09:34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P ;P ;P

发表于 2010-4-29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妈那 起码子

发表于 2010-4-29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年4月23日发生的所谓医疗事件中,死者死于急性重症心肌炎,院方在整个医疗程序不存在过错,院方要求走司法途径,对死者进行尸检,对医疗过程进行鉴定,遭到患方强烈反对。
死者的尸体至今还在医院,家属拒绝认领。请问如果患方认为自己那么有理,怎么不敢走法律程序?!
死者的一个亲属曾是南部县的副县长,因贪污受贿下课,另一亲属目前还在蓬安县当副县长,这次医闹事故都是这些“高端人物”一手策划并实施的,一方面为了抱负社会,一方面为了钱,现在下课了没贪污的权利了,只有靠这些歪门邪道弄钱。
据最新消息,患方和县委达成了15万的赔偿协议,医院承担7万,民政局3万,卫生局3万,死者生前工作单位1万。
请大家看看这份奇奇怪怪的赔偿协议。
作为人民的父母官,县委为什么不能支持医患双方走正规的司法途径????管管相互?还是我们的父母官亦是狼狈为奸的一员,参与了脏款瓜分????
要求更高政府,更高的法院,更高的医疗机构介入整个医疗过程的调查,还民众以公道!!
否则,作为患者,有谁还敢到医院看病,还能相信我们的医疗机构;作为医护人员,有谁还敢给病人看病,看不好的病医生就要赔钱,那我想以后再也不会有人愿意当医生当护士了,那生了病的人该怎么办呢,自生自灭???还是由你们这些当官的来看???

虽然患者是弱势群体,但也不能吧医护闭上绝路!!!
发表于 2010-4-29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回来了 !!:victory:   
铁心兰回来找花无缺来了 !!:victory:

发表于 2010-5-2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岐宸


    你晓得个屁
少在那里说什么提高
根本就不关医生的事,急性心肌炎要死了就送在医院来,进过抢球还是死了,是医务人员的错,家属要求赔偿,医院没有错,要求走法律途径,家属不答应,因为家里有关系,强制要求赔钱,不只医院赔,卫生局,死者单位也都要陪,你说那个该提高!莫名其妙

发表于 2010-5-2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枪手

发表于 2010-5-2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2# 西双版纳


    你说这句话的时候就证明你就是一个无耻的人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