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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昌交警如此执法让人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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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6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德昌交警:如此执法让人不满


     本文摘自2010年5月6日凉山日报周末民生版。本人也曾经历过这种事,满肚子的委屈!大家都来评评理。
    4月30日下午15点过,我家里的电视遥控器被小孩不慎掉入茶水中,我火急火燎地骑上摩托车赶到德昌育才路中段的“长虹电器”经销店。将车停靠在店门口,准备进去。这时从公路边车上下来几名交警,奔过来对我的摩托车又是拍照又是抬。我赶忙一边解释一边去推车准备马上骑走。可交警们根本不听,说他们是县交警大队三中队的,要扣我的车。叫我带上行驶证、驾驶证到交警大队去取车。我眼巴巴的望着自己的爱车,被交警们抬上拖车一溜烟拖走。
    当下,我立马赶到德昌县交警大队二楼找到他们,出示了《行驶证》、《驾驶证》后,向他们求情能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可他们不听我的请求,说必须处罚100元,并开了罚款通知单给我。无奈之下我到农行交了罚款且马上拿起票据和处罚单,去德昌城南停车场取车。
    在停车场签了字准备推车时,两名开铁链锁的协警小伙硬是要45元钱(40元拖车费,5元停车费),并说不开票。我搞懵了,拖车也罢处罚也好,是否应该是一案一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三条明文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停放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与我一样遭罚取摩托车的几人,当场也直喊冤:“遭了一次咋还有第二次哟,还不给开票!”
   我认为,依法处罚并开具明白票据,确实天经地义。但发了一次款后还再罚款并不开票据,这本来就不合法。且钱揣入谁兜里,是否有猫腻?这执法就令人大打折扣了!
   敬请有关部门从执法公信度出发,给予过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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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7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发表于 2010-5-7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这样那点工资杂够用嘛.

发表于 2010-5-7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这样那点工资杂够用嘛.
发表于 2010-5-7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城府


    别个的钱就不是钱嗦,大众挣钱容易嗦,吃了纳税人的钱,还要干这些,服务为民到哪里去了啊?

发表于 2010-5-8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德昌县城不大,车辆却太多,原来人人都把车想放在什么地方就放在什么地方,常常把路堵起我有好几次去办事却堵在路上干着急。现在规范管理了,城区走起也好走多了,当然这样就会伤及一些不守规矩的人,有交警出来管一下我认为是对的。你说的哪个事我还知道一点,当时我正好经过哪里看到,有几个交警给一辆横停在人行道上的摩托车拍照,过了一会才有一个人从商店走出来说车是他的,说我在买东西不停在这里停哪里哟,你们给我画个停车位在这儿哇。交警说人行道上是不能停车马上开走。车主说他是金沙乡的副书记,大家不要搞的一脸不是不一脸的,我东西还没买好给个面子再停一会。这样交警才把他的车拖走的。这个事啊我个人认为交警干得好哟,如果说交警在执法中把穿皮鞋的和穿草鞋的区别对待那才是一个让人不满。这种书记的素质有待好好的提高一下哟。不要老认为自己高人一等:victory: :victory: 。。。。。

发表于 2010-5-8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这个被罚的人是金沙乡政府的一个党委副书记哟,当时想叫交警不罚他呢,他还有什么记者证的,凭什么啊交通秩序得人人遵守,交警不能只罚我们老百姓噻。做得好......

发表于 2010-5-8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杨书记哈

发表于 2010-5-8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停车场签了字准备推车时,两名开铁链锁的协警小伙硬是要45元钱(40元拖车费,5元停车费),并说不开票。我搞懵了,拖车也罢处罚也好,是否应该是一案一罚?”

潜规则!!!

发表于 2010-5-8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个副书记,他的不文明行为该理麻,这社会就是需要敢管理的人,不是还了得啊。交警同志做得好,向您们学习。

发表于 2010-5-9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在城区最中心、最繁华的地方乱停乱放,分明是去找倒挨的,还有理了说?不要以为自己是领导就天不怕地不怕哈,如果不罚你,那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就该罚吗。

发表于 2010-5-9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拟表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名单


二、先进县(市、区)

一等奖:双流县、江阳区、峨眉山市、渠县、松潘县

二等奖:温江区、自流井区、江油市、利州区、南部县、长宁县、广安区、东坡区、雁江区、西昌市

三等奖:新津县、米易县、罗江县、三台县、射洪县、隆昌县、马边县、顺庆区、江安县、平昌县、石棉县、九寨沟县、九龙县、炉霍县、德昌县

德昌啊德昌,书记都当街乱停摩托,你怎么还能得三等奖????

发表于 2010-5-9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这个帖子不简单,有交警在里面吧

发表于 2010-5-9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素质啊。整了那么久,连起码的停车入车位的意识都没有,可悲啊。
如果允许我们自卫,恨不得把车给他抬安宁河淹了,抬影响德昌的形象了

发表于 2010-5-9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不想说你们了,街道上停车要收费,那是街道不是你们开的停车场

发表于 2010-5-9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托儿不少

发表于 2010-5-9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副书记不过是穿草鞋的,要是敢把违章的1、2、3、4、5、6、7、8号车都拖起走,再来nb吧。

[发帖际遇]: 江湖大少爷购买毛毛的健康保险,年底分红获得小米椒68个.

发表于 2010-5-9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停车场签了字准备推车时,两名开铁链锁的协警小伙硬是要45元钱(40元拖车费,5元停车费),并说不开票。我搞懵了,拖车也罢处罚也好,是否应该是一案一罚?”


这个又作何解释!

发表于 2010-5-9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街上划几条线,派几个人切收费,硬是吧东风路、德茨路、新华街、育才路等要道变成了停车场,这个创意太有才了。{:3_50:}

发表于 2010-5-9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是不知道的,交警队那些仔仔是没有工资的。他们每个月只能拿到六百多元钱吧,这六百多就要出在羊身上咯。一般都是摩托车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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