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初的一天凌晨1.00点过,新繁镇友谊网吧的大门还开着,由于这家网吧跟新都区的公安部门与文化部门有特殊的关系,它晚上基本上不关门,在门口对着的一排电脑旁,还坐着几个年轻人在上网,他们只顾上网,这时从门外进来一人,走到一年轻男子身边,说是迟那是快,把出一把刀,对着那男子的脖子,就是一刀,血从脖子处冲出来,流了一地,那人转身跑出门外,快速消失在夜里.
那这边被杀的那人倒在地上,血不停的流,网吧老板去扶起他的时候他已经不行了,于是他们拨打了120和110.等救护车来的时候.把被杀的人抬到医院,那人就没有心跳了.新都公安局的刑警来到了现场,新繁派出所的民警也来到了现场.
本来这事到了这一步就应告一段落了,那是该公安去破案了,但是好戏才开始.那个时候正是在严整网吧的时候,新都文化局一听此事,就吓了一跳,因为新都文化局是全国的先进文化区(四川仅有一家)若有此事岂不是.......他们就派人去调查.那几个调查的人恰巧跟网吧老板"关系很好",第二天又要那个网吧老板去了文化局,一起写了一个报告.这个报告的内容.(记者可以去看).反正是时间改在了晚12.00以前了.杀人的地点改在了门外了.总之没有老板的责任了.但是如果文化局的报告改了.那公安局的刑警是出了现场的.那怎么办?派出所的人也来了怎么办?总之要去摆平公安局.那个网吧老板神通广大,最终还是摆平了公安局的.至于怎么摆的,只有记者去调查了.
最后,结果是刑事案件,网吧老板没有一点责任,受害者没有得到一点赔偿.网吧老板没有被罚一分钱,报上说被罚了一万.是文化局现在才补的(,记者可以去查.)说是让该网吧停业整顿15天,网吧老板只是洗了三天地,又开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