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开学后,省教育厅在全省范围开展中小学办学行为大检查,发现少数学校违反规范办学行为要求,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补课和上新课,甚至违规收费,严重影响了学生健康成长。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近日,省教育厅专门召集有关市(州)教育主要负责同志通报有关情况,并在全省发出通报,对17所违规学校做出严肃处理,再次重申全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要求。
省教育厅决定,对违规补课收费的自贡市蜀光中学、南充市白塔中学、资中县第二中学、威远县竞力学校、眉山市东坡区永寿高级中学、大邑中学、盐源县民族中学校、乐山市第二中学8所学校在全省通报批评;取消自贡市蜀光中学、南充市白塔中学、资中县第二中学、大邑中学 “四川省校风示范学校”称号;责成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学校清退全部所收费用,取消学校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依照相关规定对校长及其责任人作出处理。
对占用双休日给高一、高二学生补课或上新课的四川省绵阳中学、绵阳南山中学、安岳中学、内江市第六中学、内江市翔龙中学、蓬安中学校、南部中学、南部县第二中学、德阳外国语学校9所学校在全省通报批评,暂停“四川省校风示范学校”称号一年,暂停期间再出现违规办学行为的,取消其“四川省校风示范学校”称号。责成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学校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依照相关规定对校长及其责任人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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