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待遇高低与社会的法制化完善程度相关,在法制依旧不健全的我国,拿西方的警察待遇和中国比就显得不合时宜;再一个,楼主只是片面的看到西方警察的“高待遇”而忽视了西方警察“高素质”(这里的“素质”包括警察职业道德、执法理念、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
法制健全了,警察自身素质提高了,也用不着你天天把“权为民所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口号挂在嘴上,能实实在在、自觉自愿做到“严格、公正、文明、理性的执法”;杜绝特权思想,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到那时,楼主再来发出“提高警察待遇、保障警察人身权利建议”的帖子,相信绝大多数网友会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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