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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魔幻王子

南充又现“打狗”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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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3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何必自相残杀?叫CG去做这件事情???

发表于 2010-5-23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公共场所,什么城市,什么大家,搞清楚了!
地球才是大家的,这个大家不仅仅是人类,只要是动物都有生存的权利,人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残忍的非野生动物!
随着土地的开发城市的扩建,在未来的某一天,地球上只剩下孤单的人类,到那个时候,人类还能走多远?

总结:
不是所有的狗都是疯狗,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正常人
有的狗性在行为和感情上的表现远远超过了一个人,而有的人所谓的人性在某些时候远不如一条狗!

发表于 2010-5-23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问支持打狗的同志些问题:“当您带着孩子走在街上看到乱棒打狗的血腥场面时,你会捂上你孩子的眼睛吗?你会怎么教育你的孩子呢?”你发现孩子眼中的惊恐与眼泪了吗?这惊恐仅仅是对狗可能要咬人的惊恐吗?????????这眼泪仅仅是对狗可能咬到他而害怕的眼泪吗????

发表于 2010-5-23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是人,狗是狗!有钱你在家养千支我不反对,凡进入公共场所的犬支,对人类构成危害,理当杀无赦!!!!

发表于 2010-5-23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说就不对了。。。。那你放个老虎在街上,也要它有自由自在生活得权利?你说你家老虎听话不咬人的。。别人就不害怕了?它自由了,人就不自由了。。。
不要只顾自己,要顾别人。。。

发表于 2010-5-23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打,我地一条狗不到两个小时,连咬4人,其中一人还是小学生。

[发帖际遇]: 江边宜老翁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篮球比赛,系统奖励小米椒2个.

2015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0-5-23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3_50:}{:3_50:}

 楼主| 发表于 2010-5-23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L:L:L

发表于 2010-5-23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狗与还可以拿来和老虎比?看来它的形象还真是威猛~

家畜是指被人所训养的动物,狗是最古的驯养动物,从旧石器时代起就已经有了,及至新石器时代,才有其它家畜饲养。
老虎是什么?野生动物~~野生的哈~~真有人训得了养得起牵得出来还算有点本事可以去当训兽师了!

发表于 2010-5-23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都拿狗和人比了  和老虎比下咋个了嘛 老虎未必不是你说的动物?:lol
那喊声真的有人牵起训过的老虎在街上走 带起逛商场又咋个办?是不是也有权利嘛,你得不得走他身边过嘛?你得不得鄙视他?

 楼主| 发表于 2010-5-23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魔幻}再声名一下:
    一:应立即禁止“打狗”行为。
    二:采取其他措施,治理狗患。
    三:保证社会和谐,坚持“以人为本”。

 楼主| 发表于 2010-5-23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
             :time:

发表于 2010-5-23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城管同志打狗行动 你们千万别被某些人的言论而懈怠工作 你们所做的工作我们都感到很欣慰 你们是在为这个城市的环境……付出艰辛 向你们致敬!

发表于 2010-5-23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继续

发表于 2010-5-23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打狗

发表于 2010-5-23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打狗

发表于 2010-5-23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坚决支持打狗行动!每天带小孩逛街最讨厌的就是这些狗,被咬被抓一下,要多少钱打针先不说,万一打到什么劣质疫苗,小孩这辈子不就完了!
最烦的就是养个狗还幺儿幺儿的叫,你怎么不喊它爹嘛,还亲热一些!

发表于 2010-5-23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PK。一直关注中。。。。。。

发表于 2010-5-23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不是也该把在街上游荡的长相犯罪的,手拿菜刀的,手拿针管的,讨口子,疯子,提小娃儿在街上拉屎拉尿的人 ...
.。小夭。. 发表于 2010-5-22 23:59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不支持,严重混淆概念

发表于 2010-5-23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也好,不支持也罢,各人发表各人的观点
政府怎么做不是我们小老百姓支持不支持作得了数的
出生在这样伟大的天朝是就注定了这些动物的不幸~
更何况还遇到了在动物面前就拥有绝对人权的天朝人民~~

OK~~懒得争了,所谓话不投机半句多,
观念不同,所以永远说不到一起去。
扯久了难免引来一些看笑手的煸风点火骂架之人。

不过最后还是希望个别同志,就算你不喜欢就算你不养,请尊重他人养的权利。
别人叫它什么与你无关,对别人尊重就是对自己的尊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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