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黑势力系列“曝光镜”之二
四川南部县“黑势力” “黑心、黑胆大”
09年国内出现的系列凶案中,6月21日发生在四川南部县大堰乡的打杀“回乡投资商”血案惨案算是榜上有名。
原因一:受害人陈秋忠是作为响应国家政策,作为回乡的投资商,而遭到了当地黑社会势力的蓄意谋害,酿成震惊巴蜀的惨案血案,经网络和媒体报道后,引起了有关政府的高度重视。
原因二:以周洪林为首的黑社会势力,是盘踞在南部县的地方“一霸”,臭名昭著的“地头蛇”,欺男霸女,抬价抢市,鱼肉百姓,祸害乡邻,可谓坏事干尽,劣迹斑斑,使当地老百姓敢怒不敢言。笔者曾收到当地百姓联名向政府写的控告书。
原因三:能够让周洪林骄横跋扈、恣肆胡为的重要原因,是后面有“靠山”。这“靠山”自然就是为他“撑腰”的当地政府官员。在周洪林团伙中,很多成员是当地政府官员的亲戚、同学、甚至家人。彼此之间结成 “官匪一家”的利益集团。
陈秋忠受害后,当地派出所、乡政府以致县法院,都视自己职责、国家法律为儿戏,“山高皇帝远”,对以周洪林为首的凶手大加庇护,层层关系,形成保护伞,极力为凶手开脱罪行。
原因四:当地政府解决问题的效率之低,令人瞠目。回乡投资商陈秋忠是去年6月21日受的伤害,至今快满一年时间,仍未得到解决,维权之路何其漫长。当地政府官员,办事拖沓,而且有意拖延,层层障碍,犹如人间地狱,让陈秋忠不但受到肉体上的伤害,而且遭受精神上的折磨。
原因之五:当地黑社会势力,以周洪林为首,联结其它作案的黑社会成员,形成“黑社会关系联盟”,依靠在当地积累的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依靠多年非法积聚的钱财,公然进行多种关系疏通,对受害人陈秋忠形成包剿合围之势,以此想逃避法律惩罚,因此,当地有人形容这伙歹徒现在在包陈秋忠的“抄手馅”。
原因之六:当地黑社会头目周洪林,至今口出狂言,黑话连篇:老子宁愿把钱砸在关系上,也不愿给陈秋忠那龟儿子赔偿。看他把老子咋样!老子现在不是活得好好的?!
在周洪林心目中,有钱能使鬼推磨。据周的亲戚透露,周已经花了至少50万元的疏通费,给了当地的“某某领导”和法院的“某某法官”。周洪林目的显而易见,既是为了给自己开脱罪行,不想坐牢,又要不给陈秋忠赔偿。这是他作为“黑老大”的面子和尊严。
原因之七:作为百姓维权核心的行政机构当地法院——南部县法院,竟然为虎作伥,俨然藐视法律神圣,充当凶手的辩护律师角色,据说该院的某庭长的家属直接充当周的辩护律师,对受害者陈秋忠软硬兼施,要为被告周洪林等凶手省钱免刑。
法院主审法官在5月27日告诉原告受害人陈秋忠,现在出来了一部新的司法解释,刑事附带民事,只赔偿医药费,其它费用一律取消了。笔者查阅了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5月28日止所有相关的法律条文,都没有找到相关解释,也咨询了众多律师,对于该法官的说法,都为所未闻。作为法官,信口雌黄,可见与凶手关系“非同一般”。
南部县法院对于凶手周洪林等人故意损害财物罪也不予承认,原因是周洪林等凶手在作案当时有没有过错,还待查证。逻辑极为荒唐,公然践踏国家法律神圣。
原因之八:作为当地黑社会头目的周洪林,至今都不肯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但南部县法院却认定他符合自首条件,予以开脱其罪行。
原因之九:该案件,光有从犯,没有主犯。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批黑恶势力近年来的种种恶行,至今也未上报检察院。
原因之十:作为离重庆一步之遥的川北小县,打黑除恶之风,为何刮不进来,让一个抱有“回报乡梓”的善良愿望的回乡投资商的维权之路障碍重重,显得如此漫长难熬。
(作者:魑魅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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