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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确定以家庭为单位 业内人士认为仍存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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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17:02 | |阅读模式
三种情况视为二套
通知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对于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的认定,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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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17:16 |
没得钱,买不起二套哦!!!

发表于 2010-6-11 05:56 |
外地人买房无法核查其名下的购房记录,因为房屋登记系统还没有实现全国联网。

发表于 2010-6-11 09:37 |

发表于 2010-6-11 21:17 |
全国房屋登记管理系统(银行)实现全国联网才可以解决。

发表于 2010-6-11 21:17 |
全国房屋登记管理系统(银行)实现全国联网才可以解决。

发表于 2010-6-12 15:34 |
外地人买房无法核查其名下的购房记录,因为房屋登记系统还没有实现全国联网。
蓝色五角星 发表于 2010-6-11 05:56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看来又是个空事哦!

发表于 2012-5-1 09:39 |
安岳买二套到底什么规定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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