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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校长为啥雇凶杀死千万富翁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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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0 22:25 | |阅读模式

女校长为啥雇凶杀死千万富翁丈夫?

南充城区一小学校长花30万元雇凶,杀死身为千万富翁的丈夫。6月9日,记者从南充警方获悉,这桩故意杀人案已告破。(《华西都市报》06.10)

目前,社会上暴力凶杀案件实在不少,似乎天天在发生。雇凶杀人,前几年还算吸引人眼球的新闻,如今已经不大新鲜了。

抢生意雇凶;婚外情雇凶;债务纠纷雇凶;为了官场利益雇凶……

过去,如果说雇凶杀人是社会混混的“专利”,那么,现在已经蔓延到“官场”。

如今,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小学女校长也雇凶杀人,而且花高价杀死的是自己的丈夫,千万富翁丈夫,事业蒸蒸日上的丈夫。

小学女校长为啥雇凶杀死千万富翁丈夫?

案情并不复杂:2006年,小学校长余某与李立平经人介绍认识,1个月后结婚。后因李立平生意越做越大,与余某的感情出现裂痕。于是,余某遂找到布某,两人密谋将李立平杀死。布某随后又找到白某、任某和杜某等人,实施了绑架杀人的犯罪行为。

“感情出现裂痕”,也就是说小学校长余某的家庭出现了危机,于是就雇凶杀死自己的丈夫。

“感情出现裂痕”,做为女校长,完全可以凭着她的智慧想办法尝试弥补;如果弥补不成,也可以好说好散。虽然家业大一点儿,也可以协商财产分配;协商不成,还可以求助于法律。为啥非要采取雇凶杀人的“下策”?

为啥非要丈夫的性命?

反复思考,于是想到:如果小学女校长的丈夫是个公务员,或者是教育界同行,或者是个仅能维持生机的小买卖人,一旦“感情出现裂痕”,小学校长能雇凶杀人吗?

笔者认为,可能性极小,花30万雇凶杀死丈夫,似乎“理论上”也说不通……

是钱惹得祸?看来很靠谱!

都是钱惹得祸!是因为丈夫太有钱。一旦“分道扬镳”自己损失大了……宁可要你命,也不能让你把财产带走。

案子破了,元凶已经真相大白。现在看来,女校长雇凶杀死自己的丈夫,就等于自杀,就等于“殉情”。

看来,没钱不行,钱多了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如果把钱看得太重,那就十分危险了……

女人把钱看重了,很可能出卖肉体和灵魂;官员把钱看得太重了,结果很可能是“质本洁来还洁去”……

那么,小学女校长为啥雇凶杀死千万富翁丈夫一案的结果是:被雇为了30万元变成杀人凶手,结果是,30万元没得到还要搭上性命;小学女校长“感情出现裂痕”,不仅不能解除,富婆也当不上,她也很可能与死去的丈夫到阴间去算这笔不可思议的“感情债”了!



来源:人民网http://blog.people.com.cn/blog/c1/s36177,w1276139661286885

类别: 时政  |  自分类:其他  |  评论(8) |  引用(0) |  固定链接  |  阅读 (6073) |  顶( 0 ) | 埋(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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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0 22:33 |
听说这女人的野男人有点多
发表于 2010-6-10 22:52 |
顶帖,拿分,闪人。

发表于 2010-6-10 23:18 |
吓人,听说凶手居然就住我楼对面

发表于 2010-6-11 00:08 |
男男女女,是是非非,谁来评说???该死,该死。

发表于 2010-6-11 07:31 |
因爱成恨得事情多的很
再加上金钱利益关系

那就更加说不清楚了

发表于 2010-6-11 07:31 |
因爱成恨得事情多的很
再加上金钱利益关系

那就更加说不清楚了

发表于 2010-6-11 08:59 |
问题绝对不是媒体上说的那么简单 富人些怎么会放弃美好日子不过而痛下杀手呢 只能说实在是恨太深了 。

发表于 2010-6-11 09:18 |
只为钱!!!

发表于 2010-6-11 09:24 |
什么理由都不能成为杀人的借口!

发表于 2010-6-11 10:57 |
不守妇道
发表于 2010-6-11 11:15 |
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成为杀人的借口!

发表于 2010-6-11 13:19 |
爱恨成正比

发表于 2010-6-11 14:15 |
小学女校长为啥雇凶杀死千万富翁丈夫一案的结果是:被雇为了30万元变成杀人凶手,结果是,30万元没得到还要搭上性命;小学女校长“感情出现裂痕”,不仅不能解除,富婆也当不上,她也很可能与死去的丈夫到阴间去算这笔不可思议的“感情债”了!


分析得有道理

发表于 2010-6-11 14:40 |
余玲一直顺风顺水,又全心全意用尽资脉助李发展事业,她一定是个很强势的女人,李离家包二奶且公开同居,也许其间还有更多不堪回首的争吵打骂,想余这种身份又嚣张的性格那受得了这种羞辱,更是认为李忘恩负义。离婚吧李给得让余又不满意,却又无可奈何。自己暗自神伤,李却是潇洒风流。她恨不得把他挫骨扬灰吧。

发表于 2010-6-11 15:04 |
其实从南充日报的稿件中,已把顾凶杀人的原因说的很清楚了。该女人投了不少的钱,同死者一起打拼,生意从小做大。男人在外花天酒地,女人无奈只有选择离婚。听可靠人士说,死者把财产全部转移了,给女人留下的是一堆债务。唉.....为富一定不要不仁,欺人一定不要太盛,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发表于 2010-6-11 15:33 |
神经病
几十岁的老女人了
还找啥大款嘛
简直莫名堂 发表于 2010-6-11 11:59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有一种女人是越老越自我感觉良好,越老越不要脸!

[发帖际遇]: 笔架山下忆旧和九妹一起上牛头山,捡了一堆水果,到超市换了小米椒14个.
发表于 2010-6-11 15:37 |
校长牛逼。。女校长,更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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