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双流乡政府回复的:“4、反映石马乡桥梁村修公路,占用黄垭村五社公山林地,杨利用职务之便,收取4000元据为己有,经调查,该两村为了交通方便,有利于发展,所占山林、土地都是通过相应的面积进行调换,并没有收取一分钱的现金。而反映在代理二社社长期间把集体的2万元搞的不知去向,经查证,收支票据齐全。并无贪污问题存在。”没有可信度。
第一、石马乡交换的土地在什么地方?面积是多大?现在是由黄垭村的谁在使用和管理等都没有说。所以缺乏可信度。
第二、为什么没有村务公开?2万元的使用情况为什么不能公开呢?拿去吃喝嫖赌了也可以用各种名目报帐呀。国家早就提倡村务公开了。(不知道有没有强制规定)
我们的政府要深刻的反思一个问题,那就是政府的公信度为什么这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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