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比太阳更有光辉”——与巴中电业局诸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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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10时,有朋友发来网址,打开一看,原来是某电力控股公司的职工因工资收入低的问题发的主题帖子,其激愤、痛恨之情溢于言表。因当时有事,未仔细研读。中午,我打开巴中论坛,遍寻无果,一问方才得知此帖终于被删去。。。。。。
控股公司职工低工资、控股公司的领导层高年薪、巴中电业局更是国网嫡系的薪酬标准,三者之间的恐怖不平衡关系,是绝对、客观、真实的,巴中电力系统如此鲜明、显失公平、歧视性的分配机制毫无遮掩地、犹如荡妇变形的身态扭曲而清晰的呈现在大众眼前,纤毫毕现。
姑且不论企业在什么条件下领导层该领年薪!也不谈年薪标准应该与职工的收入成何种科学合理的比例结构!同样不谈巴中电业局300余人的工资总额与控股公司1000余人的工资总额的对比关系!
值得思考的是:自控股管理以来,电业局是如何正视巴中电力系统4000多电力职工低收入这一严重关系民生的问题?电业局可以丝毫不在乎《公司法》的规定,可以肆意玩弄着“帽子戏法”,置控股公司所谓领导层于掌心,但为何要愚弄控股公司这大多数善良的电力职工?......
到目前为止,有关各方对工资现状的统统解释的声音,均是五花八门的谬论,其中集大成者当属巴中电业局的“发展观”,充斥着巴中电力系统的极少数既享利益者的优越感和别有用心、无耻、虚伪的本质特征。试问:被凌迟了,难道还能继续保持一往情深吗?
巴中电业局可以有强大的资源、多种渠道摆平巴中论坛上的这点烂事,可以通过组织手段让控股公司极少数那些欲念横溢的人噤若寒蝉,可以以冠冕堂皇的“维稳”要求让控股公司职工集体失语。但是当只能靠“封杀”这种垃圾手段来维护自我形象时,证明其“追求卓越”等创新理念只能是一个笑话。试想:如果批评不自由,赞美又有何意义?
客观的说,电业局09下半年的主要领导调整有其积极意义,是其强化控股管理、最终实现一体化的战略手段,对企业的规范管理、规范运作大有裨益(还有其它积极方面)。然而结合第二次的调整来看,毋庸置疑同样暴露出来电业局歧视性的用人政策。
电业局应当正视问题、消除隐忧,不要再让这些本应迅速解决的问题成为历史问题,而让历史反复重演,使巴中电业局成立至今短短的十来年中长期在历史问题中纠结、徘徊。
“公平正义比太阳更有光辉”,让我沉寂的心时常荡漾,“虽不能至,心却向往之”,请允许我与电业局诸君共勉吧!兼与巴中论坛的版主共勉之,敬请努力维护职工正确表达诉求的话语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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