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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研墨

[群众呼声] 曝光台:2012年你身边还有哪些地方脏乱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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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3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马鞍2009-04-27 20:03:26 [举报]

看了申请人的资料。并亲自耳闻目睹2008年4月16日南充市政法委在仪陇县政府大楼举行的“听证会”,向申诉人宣称是“约谈会”。在会上申诉人列举了该案预审卷材料中“公安机关篡改询问笔录未捺印;冒充所谓受害人签名未捺印;隐瞒证据”等13条违法证据,审判机关采用两个孤证,两个在法律上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证据,及一个诱供证据定案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证据证事这是一个假案,主持召开这个会的南充市政法冯书记和南充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上诉亲审理的审判长均无以回答,无以辩驳,十分尴尬,可南充市政法委仍一再强调申诉人息访息诉,会后议论,这是一个不合法的会,也是又个极不公平的会,因此,我作为一个参会者,一个公民,,肯请上极主管部门和相关权力机关对该案提起重视,尽快纠正错案减少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平息民众的愤怒和敌视,切实无稳定作一点实事。

发表于 2010-6-23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处理好就要看上面有没有领导来检查.

发表于 2010-6-23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城市脏差乱,我们已给予书信箱反应了,不管用,在模范街中间有一幢十几层的高楼上还成了养鸡场都无人管哟。

发表于 2010-6-24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0-6-24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网民和媒体配合管理,这样就能管理到卫生死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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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4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网民和媒体配合管理,这样就能管理到卫生死角了!
dingxuping 发表于 2010-6-24 09:57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说的好喔
发表于 2010-6-24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全省乡镇环境卫生并没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省市领导下来检查、暗访都是在走过场,最可笑的是经过几次明查 ...
春风吹度玉门关 发表于 2010-6-23 19:53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不敢了啊!去年就反应到了社区、市委书记那里,没人管不说本人反而受到了违法住户的威胁,所以难啊!

发表于 2010-6-24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环境综合治理口号喊得响,就是没变化,特别是恩阳很"光灰"。

发表于 2010-6-24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俺这个会不会走题呢?
就是那个喜欢麻广广、专门欺负过路人的地方论坛,肮脏、浑乱、帖子思想性与技术性差 ...
mingshen7077 发表于 2010-6-23 09:01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victory:

发表于 2010-6-24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victory:

发表于 2010-6-24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连接是在麻辣社区南江论坛上于2008年7月10日发表过的,图片也有,目前只是路边设了执法岗亭,可是乱停车、以路代站的现象依然严重存在。
http://bbs.mala.cn/viewthread.ph ... 2%B5%A5%D4%BC%B6%A8

发表于 2010-6-24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环境卫生是要靠每一个人的自觉才能搞好的,其实人家环卫工人还是很辛苦的。要人人都行动起来。人人都有责任!

发表于 2010-6-24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些人的心里又脏又乱又差。你有什么办法?

发表于 2010-6-24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政法委王怀臣书记:

四川省高级法院刘玉顺院长: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邓川检察长:
四川省南充市政法冯书记强迫申诉人息访息诉实在不公!
马鞍--法律博客
具状申诉人张煜、李世容,住四川省仪陇县马鞍镇南路69号,受子张雍委托,依法申诉六年,先后分别数次或上百次登门亲访了县、市、省、中央相关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并分别先后呈交了过万份申、控状(信),及过千份请求对判决书、裁定书、...
www.bloglegal.com/blog/cgi/showindex.jsp?id=ma... 2009-04-27-网页快照-预览
马鞍2009-04-27 20:03:26 [举报]
看了申请人的资料,( 四川新闻网群众呼声《按律法院不应该用伪造和假冒证据一再追诉完全无罪的当事人》) 。并亲自耳闻目睹2008年4月16日南充市政法委在仪陇县政府大楼举行的“听证会”,向申诉人宣称是“约谈会”。在会上申诉人列举了该案预审卷材料中“公安机关篡改询问笔录未捺印;冒充所谓受害人签名未捺印;隐瞒证据”等13条违法证据,审判机关采用两个孤证,两个在法律上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证据,及一个诱供证据定案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证据证事这是一个假案,主持召开这个会的南充市政法冯书记和南充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上诉亲审理的审判长均无以回答,无以辩驳,十分尴尬,可南充市政法委仍一再强调申诉人息访息诉,会后议论,这是一个不合法的会,也是又个极不公平的会,因此,我作为一个参会者,一个公民,,肯请上极主管部门和相关权力机关对该案提起重视,尽快纠正错案减少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平息民众的愤怒和敌视,切实无稳定作一点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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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4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蓬安蒲家小区
DSC00414.JPG

版主注:请楼主增加一些文字说明,便于向相关部门反馈。感谢支持

发表于 2010-6-24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有人想发财。

发表于 2010-6-25 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官场”搞干净了,啥都干净了。
最脏的是官场。

发表于 2010-6-25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上的说发

发表于 2010-6-25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砚旋研墨,指间舞流光。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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