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白塔中学高二年级,高在寒假期间进行补课,并且收取150元一人的费用,在补课期间学校要举行省运动会,尽让住校学生搬出寝室去睡学校的旧楼,很多寝室是两个人挤在一张1米宽的床上,学校在补课期间还有老师体罚学生,罚16个学生在教室后面站立超过5个小时,并且时有老师缺课,学生自己上自习的情况发生。值得强调的是学校明文规定,没有参加补课的学生将在下学期被开除学籍,不能报名。
早在2008年8月27日开学时,高2010级的学费里学校收取了50元的信息(电脑课)费,但半年结束了,高二年级交了50远的信息费却从来没有上过信息课,甚至连教材书都没有,课表上也没有安排信息课。试问:这50元的用途在哪??
2008年下半年,南充市白塔中学在高二年级收取了3次保险费,第一次学校以白塔中学的名义收取了5元保险费,第二次以保险公司的名义收取了60元的保险费,第三次一医疗保险的名义收取了20元的医疗保险费,值得强调的是; 这三次保险费均是学校明文规定必须缴纳,每个学生都必须缴纳。据了解;在其他学校的保险费为15元一学期。
白塔中学某些班级班主任实行罚款制度,当寝室或者教室的清洁等级没有合格,学生将受到5到20元不等的罚款,现在很多住校生都想在外租房。学生说:“我们的生活费本来就不多,住校的大都是农村的,根本就没有多少钱,但是在学校被老师罚款就罚了很多,不得不在生活上节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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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列举的仅是关于白塔中学的一些“让人感到怀疑”的收费行为,希望有关人士能够出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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