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2010年公开考聘事业人员公告
为广泛吸纳人才,更好地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切实推进我县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聘6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
本次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考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较强,基础知识扎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考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三)国民教育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专业、文化程度的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县公安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岗位同时面向全县年龄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文化程度及相关专业的全额拨款事业人员。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考聘岗位、名额
具体岗位和名额见附表。
四、考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考聘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先笔试后面试的办法,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2010年8月2日——4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武胜县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报名。事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附加分的提供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在考核时进行,报名时只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初审。考生如有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概由本人负责。
3、报考费用:考试费200元/人。
4、准考证发放: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人事局统一制作准考证,考生于2010年8月9日在武胜县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占70%,面试占30%,两项之和为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考生笔试成绩=《行政能力测试》×70%+附加分,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30%。享受中省相关加分政策的,按政策规定加分。
如出现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的排名优先。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总分100分。
2、开考比例:笔试的开考比例(考聘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考聘计划。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聘岗位及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体检在县人事局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根据考聘岗位的要求,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的学籍档案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凡是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予聘用。
凡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可按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聘名额确定人员。对确定的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并实行聘用制管理。
九、组织与监督
考聘工作由县人事局牵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配合,在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26-6211629(武胜县监察局)
0826-6227654 (武胜县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