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四川省南部县伏虎镇的一群失地农民,我们为社会主义建设甘当铺路石,在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无怨无悔,然而在四川省南部县伏虎镇却有个别党员干部打起了国有土地的主意,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和职务之便大肆进行"隐形"房地产开发,他们以合伙建房的名义买下大量的国有土地进行商品房开发,以包办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房价低于其他开发商等诸多优惠条件为诱饵吸引购房者,从中牟取暴利,使国家费税大量流失,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当地党委政府难道不应该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吗????在建房和交易的过程中城监.国土.房管.税务等诸多政府部门究竟干了些什么??望这些所谓"灯下黑"事件在法制逐步健全的今天能彻底消失.望领导们能明察暗访听听群众们的呼声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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